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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維加斯執法掃蕩逮逾30人 ACLU質疑警局超時羈押無證移民涉違法
新聞來源:賭城天天報發佈作者:本報記者晨楓發佈時間:2019-10-18
 美國移民局(ICE)鹽湖城辦公室及地區驅逐行動組(ERO)在剛剛結束的一次維加斯非法移民掃蕩行動中逮捕了31名非法移民,其中5人因再次非法入境而被捕。
  (本報記者晨楓)美國移民局(ICE)鹽湖城辦公室及地區驅逐行動組(ERO)在剛剛結束的一次維加斯非法移民掃蕩行動中逮捕了31名非法移民,其中5人因再次非法入境而被捕。面對非法移民被逮捕後移交給ICE的不透明做法,內州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組織(ACLU)質疑維加斯警局“超時拘留”非法移民的做法涉嫌違法!
  得益於美國移民和國籍法的287(g)計劃條款的執法合作協議,ICE在維加斯一直執行有培訓地方警員、羈押非法移民並轉移驅逐的執法程序,還會不定期地在維加斯地區開展非法移民掃蕩逮捕行動,不同於川普執政前的掃蕩行動,近年來,ICE掃蕩行動對非法移民不分類別“一網打盡”,越來越多的無犯罪非法移民被逮捕和驅逐。根據ICE的通報,移民局鹽湖城辦公室和地區驅逐行動組於9月下旬在維加斯地區開展了一場非法移民掃蕩行動,至本周結束,共逮捕了31名非法移民,其中26人涉及不同程度的輕罪、重罪、以及暴力犯罪,另有5人雖無犯罪記錄但因再次非法入境而被逮捕;執法行動的公共記錄顯示,在被逮捕的26人中,被捕原因除了涉及兒童性犯罪、攜帶隱藏武器、人口走私、及盜竊等罪名外,還有酒駕和妨礙警察執法等控罪,其余5人無犯罪記錄。ICE官員表示,執法行動不會再豁免某些類別的非法移民,任何違反移民法(只要非法入境)的人都將是掃蕩行動的目標,均會面臨逮捕、羈押、上庭和驅逐出境的懲罰;ICE將在未來繼續開展社區和工作場所的大規模掃蕩行動,所以將不可避免地逮捕一些無犯罪紀錄的非法移民。
  ICE在維加斯地區的執法行動往往會招致移民權利組織的批評,其中涉及南內州各地警局的287(g)計劃最受各方詬病,由於該計劃的實施,越來越多的輕微違法甚至無任何犯罪的非法移民被警員逮捕,而後被甄別出非法移民身份的人將被超時羈押,並移交至ICE驅逐出境。內州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組織指出,維加斯警局與ICE簽署有287(g)執法合作計劃協議,但警局針對非法移民“超時羈押”的做法涉及違憲。超時羈押是指ICE要求地方警員對非法移民的關押時間超過了原本需要關押的時長,目的是便於ICE執法人員有充分的時間來把非法移民接手和轉移至移民拘留所進而驅逐出境,根據9月27日洛杉磯大中央地區聯邦地方法院的最新裁決,ICE執行的“超時羈押”違法了憲法第四修正案的公民權利,即任何逮捕均應有司法逮捕令和可能的犯罪原因,任何地方執法機構均不能因民事移民(civil immigration)目的而實施逮捕和羈押,憲法保障所有人免受非法拘留的權利!內州公民自由聯盟的法律總監Sherrie Royster指出,包括維加斯警局在內的南內州地方警局均應當立即停止“超時羈押”的執法行動,內州法律從未授權地方執法機構以民事移民為理由進行逮捕,法院的裁決明確地強調“禁止ICE在沒有明確授權的內州地區進行民事移民的超時羈押操作”,該禁令為永久性禁令,除非執法區域的州法律有特別民事移民逮捕法的授權。內州公民自由聯盟表示,內州目前尚未制定有民事移民逮捕的法律和法規,這意味著,內州和地方執法局遵循ICE“超時羈押”程序的做法涉及違憲,聯盟已經把法庭裁決禁令傳達至維加斯警局等南內州的地方執法機構,希望警局於10月25日前給予明確的答復,否則不排除采取進一步法律行動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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