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晨楓)名人涉性侵案再添一樁!現年34歲的維加斯婦女凱瑟琳.馬約爾加(Kathryn Mayorga)已經正式向警局提請案件重申並向法院遞交訴狀,控訴葡萄牙球星克裏斯蒂亞諾.羅納爾多(Cristiano Ronaldo dos Santos Aveiro)於2009年在維加斯某酒店對其實施了強奸,其提請的訴訟對整個事件進行露骨的細節描述,事件一曝光瞬間刷爆足球圈,並引發美國、歐洲、及亞洲等各方媒體跟進關注,維加斯警局隨後確認會重啟此次涉性侵案的刑事調查。
全球女性反性侵浪潮洶湧之際,此案被曝光瞬間即刷爆全球各地媒體和社交平臺,由於事發9年後馬約爾加才正式提請訴訟,外加C羅律師團隊即刻回應“原告想出名,汙蔑c羅”,因而此次強奸訴訟引發了輿論和網友兩面化的反應,有人痛斥“強奸犯”C羅,有人懷疑是馬約爾加“碰瓷兒”!根據上周五馬約爾加提交至克郡法庭“重審案件"的訴狀,強奸案發生於2009年,事後C羅進行了道歉,雖然自己也報警求助,但後來雙方庭外和解,期間C羅團隊不斷對其”施壓”,至2010年,C羅向其支付了37.5萬美元的封口費。據悉,馬約爾加提出重審此案的依據是C羅接受訊問時曾承認“當時她說了幾次‘不要’和‘停下’。2017年該事件首次被媒體曝光後,C羅進行了否認,並稱雙方當時都是自願發生關系。訴狀對2009年事件進行了完整的描述,內容不乏“露骨”細節:2009年,當時曾是女模的馬約爾加和C羅“相識”在維加斯市中心一家名為“雨”的夜總會的貴賓區(疑似C羅夜店尋歡,招待了多名交際女模助興),C羅請馬約爾加喝了一杯並索要了其電話;兩人分開不久,馬約爾加就收到了C羅發來“你該來找我(某酒店的頂層豪華套房),你的朋友們都在”手機短信,於是馬約爾加就去了C羅的套房;馬約爾加表示,當時幾個朋友(女模特)在頂層套房的泳池裏玩,她也被邀請加入,於是她到房間的浴室換衣服,但此時C羅突然“赤身裸體”走進來,貼近自己的身體“要求撫摸下體”,並稱當時C羅懇求其“只來30秒”,遭拒絕後C羅還提出更變態的要求;馬約爾加表示,當時情景令自己感到很尷尬,並覺得C羅有點愚蠢;馬約爾加承認,當時她與C羅“接吻”,但後來阻止了進一步的“親密”,但C羅卻不肯罷休,且隨後強行脫掉了其內衣,而後強行“撲了過來”將其推倒實施了強奸;強奸事發後,馬約爾加曾哭泣,C羅卻堅稱自己99%的時候是好人,只有1%的情況下會控制不住。訴狀還描述了事後第二天馬約爾加的報警過程,維加斯警局保存的記錄顯示(記錄編號426,類別為性犯罪)。2009年6月13日下午2點16分,一個化名“蘇珊-K”(即馬約爾加)的女子到警局報警稱遭到強奸,錄音過程中她十分慌張,邊哭泣邊控訴強奸嫌疑人,但沒有提到C羅的名字,只是稱對方是一名“運動員”、“名人”;警方後來把馬約爾加帶入了醫院進行了體檢(馬約爾加的律師稱當時其代理人出現了直腸損傷);2010年1月12日,馬約爾加與C羅的團隊達成了“和解”,媒體曝光的和解內容有3頁紙,11個條款,其中關鍵的一條是馬約爾加(代稱P女士)同意撤銷指控,並承諾事後保密,而C羅(代稱D先生)則支付37.5萬美元的“封口費”;值得一提的是,和解協議的雙方都有簽名,其中協議的結尾處有著“克裏斯蒂亞諾.羅納爾多”的親筆簽名!此前有媒體稱,和解協議簽署時C羅並未到場,曾引發了P女士的不滿,她起初索要95萬美元的封口費;C羅的律師代理出場簽字,期間還與C羅通過手機和短信聯系,協議簽署過程因金額問題扯皮數小時,最終在C羅堅持“必須降價”後,鎖定為37.5萬美元,雙方正式簽署文件。
目前維加斯警局已經正式確認將重啟此次C羅涉強奸的案件調查!媒體不僅曝光了訴狀與和解協議,還曝光了2009年當晚的部分“偷拍照”,C羅的確在拉斯維加斯度假,拍照地點為一家夜總會內,照片拍到兩人(C羅和馬約爾加)在夜總會的親密時刻,C羅握著馬約爾加的手,對著她的耳朵低語,“強奸案”的事發酒店為Palms酒店。針對此次指控,C羅通過社交軟件稱“假新聞,原告為了出名在炒作”,而其律師也通過媒體公開否認強奸事實。媒體指出,馬約爾加於9年後重新提請法庭重審,還聘請了新的律師,稱自己仍受到“強奸”心理傷害困擾,保密協議時刻“壓迫”自己的心理,非常後悔簽署和解協議。她的律師表示,此次法律訴求的目的就是讓C羅承擔民事法庭責任,強奸對當事人造成了身體傷害,並影響至今,要求法庭宣布此前雙方簽署的和解協議無效!媒體指出,此次強奸訴訟案的關鍵有兩點,一是雙方當時的性行為是否為自願,二是當時雙方簽署的和解協議是否有“法律效力”!自願與否或存在難判斷之嫌,因而最關鍵的就是第二點,一旦法庭宣布協議有效,那麼該訴訟將立刻終結,若相反則“更大的熱鬧”會陸續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