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香煙口袋內爆炸 維加斯男腿部三度燒傷
新聞來源:賭城天天報發佈作者:本報記者晨楓發佈時間:2016-03-11
2月8日,維加斯男子丹尼爾.金(Daniel King)在一家便利店購物時卻突遭厄運,其放在褲子口袋內的電子香煙不知何故突然爆炸起火,爆炸使得丹尼爾的左腿被三度燒傷且滅火時手指也被嚴重燒傷。丹尼爾已聘請了律師準備對電子香煙的電池廠商提請訴訟索賠。
(本報記者晨楓)
隨著電子香煙的日益流行,因使用電子香煙而導致的爆炸或燒傷事故也開始屢見報端,現在這一不幸讓維加斯男子丹尼爾.金異常痛苦和憤怒。丹尼爾.金向媒體表示,2月8日當天,其開車前往一家便利店準備購物,不料剛剛走入店內即發生了意外,其裝在左腿褲子口袋內的電子香煙不知何故突然爆炸,爆炸同時引發了明火,其褲子不僅被燒了個大洞,且用手撲滅火時其手指更被燒傷;爆炸發生後,丹尼爾.金被緊急送醫,醫生判斷其左腿三度燒傷,因而不得不在醫院內連躺了三天。丹尼爾.金表示,出院後的一個月內其一直遭受著爆炸所帶來的麻痹、灼熱痛感,每天睡覺時不得不側臥才能入睡,如果以1到10來形容痛感度的話,其確定自己的痛感至少有9分。針對爆炸意外,丹尼爾.金後來前往事發便利店索要了事發現場錄像,且請專業人員對爆炸的電子香煙進行了初步鑒定,最終確定爆炸是因電子香煙內的鋰電池爆炸引發,因而丹尼爾.金隨即聘請了律師,準備對鋰電池的生產廠家提請訴訟索賠。丹尼爾的代理律師Dennis Prince表示,電子香煙內的鋰電池具有危險性是顯而易見的事實,但制造商卻罔顧了這一危害性,丹尼爾購買鋰電池時根本沒有獲得廠商的相關安全提示,即鋰電池銷售時根本沒有危險警告說明書、提示或安全包裝。丹尼爾.金表示,其正與律師搜集相關的證據,以準備一周內即向鋰電池制造商提醒訴訟索賠,但其並未透露鋰電池制造商的名字。
媒體指出,電子香煙一般由鋰電池、霧化器及煙彈三部分組成,配件還包括充電器和煙油,雖然目前尚無公認的臨床報告能說明長期使用電子香煙的人體影響,但有煙草研究期刊指出,煙液類電子香煙除了能釋出含尼古丁煙霧外,還會產生已知的致癌物質甲醛。尚不論電子香煙的危害,僅電子香煙意外爆炸起火所導致的人身傷害事故就早已屢見不鮮,例如2015年7月底,阿拉巴馬州某公司的24歲職員詹姆斯·勞裏亞(James Lauria)在工作間隙抽煙解乏時即遭遇電子香煙爆炸意外,其上顎被炸出一個大洞,脖子、手、臉及眼角膜均遭炸傷,門牙更被直接炸入牙齦內,其在重癥監護室躺了一個星期才撿回一條命;而就在上月29日,美國肯塔基州記者喬石.漢密爾頓(Josh Hamilton)同樣在一家便利店內遭遇了如丹尼爾.金一般的厄運,場景、爆炸情形可謂極度相似,喬石的腿也被三度燒傷。有專家指出,電子香煙的鋰電池存在安全隱患為事實,電池內部短路、外界溫度變化、充電器原因、煙控芯片失效/燒壞及電池制造工藝等原因均會引發電池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