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前中國官媒央視記者王志安以「第三地中國人士」申請來台觀光,卻違規上脫口秀節目「賀瓏夜夜秀」錄影,陸委會昨指出,經過與主管機關移民署聯繫,王明確違反相關法規,決定按規定予以處罰。移民署表示,王已離境,自即日起廢止他的入境許可證,並管制五年不得來台。
來台觀光不能從事無關活動
旅居日本的王志安近日來台,受邀上「賀瓏夜夜秀」評論台灣選舉,王在節目中用語言及模仿動作調侃列入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名單的身障律師陳俊翰,引發輿論撻伐。
知情官員受訪表示,王志安以「第三地中國人士」名義申請來台旅遊,依法不能從事與觀光、旅遊無關的活動,更不能上節目評論時政。他上次來台有上陳凝觀的「年代向錢看」政論節目,這一次又去上「賀瓏夜夜秀」,在官方認定中,王志安是累犯、違規兩次。
王是累犯上次來台就已違規
移民署表示,王志安向移民署申請以觀光簽證名義來台,獲一年多次入出境許可證。王志安一月上旬持證來台觀察大選,日前已離境。
移民署表示,中國人士來台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的活動,即使未收費上節目也違規。移民署得依「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廢止王志安入境許可,並管制五年,不予許可來台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