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北區去年底發生公車未禮讓行人釀2死1傷慘劇,市警局第二分局執行為期2週的行人正義大執法,警方今天表示,短短14天就舉發578件汽機車不禮讓行人交通違規案件。
中市警二分局長楊川說明,車輛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如車輛距離行人3條枕木紋內,就是不到3公尺,務必要暫停禮讓,違規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舉發。
楊川提醒,交通部已預告修法,汽車行經行穿線不讓行人,現行小型車罰鍰2000元、大型車罰鍰2800元,未來將一律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處罰(機車維持1200元),預計3月底上路。
台中市北區於去年12月27日發生公車未禮讓行人造成一家3口2死1傷慘劇,今年2月1日又發生貨車轉彎時未禮讓老翁,讓老翁一度掛在貨車右後照鏡上的驚悚畫面。
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北區轄內有3所大學,還有中友百貨公司、一中商圈、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東興傳統市場及台中公園等地點,擁有大量行人用路者穿越路口特性,易發生車輛與路人爭道情事。
二分局統計顯示,自13日開始至26日止,執行為期2週的「行人正義大執法」,短短14天,就舉發578件汽機車行經路口不禮讓行人交通違規案件,呼籲社會大眾,駕駛汽機車請顧及行人安全,別跟荷包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