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14日證實,旗下工業富聯以人民幣53.8億元(約合新台幣239億元)間接投資紫光集團,時代力量立院黨團昨開記者會指出,該投資案富政治意涵,鴻海一出手就是與大陸國務院合作,程序上更是先斬後奏,根本把投審會當「塑膠」,呼籲投審會嚴格審查。
對此,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鴻海仍需要補件,投審會已請鴻海說明,相關程序正在審查中。
立委王婉諭指出,在大陸「半導體國家隊」計畫中,重組後的紫光集團扮演非常重要角色。新紫光集團由智廣芯控股百分之百持有,而智廣芯持股最大的兩個股東分別是晟粵廣州和建廣廣銘;晟粵廣州向上追溯就是鴻海的工業富聯,建廣廣銘背後則是中國大陸國務院的資金主導挹注。這可解讀為鴻海與大陸國務院合作,共同發展大陸半導體產業。
她說,過去數年鴻海在中國少有投資,一出手就與大陸國務院合作發展關鍵產業,這不僅有政治考量,更可能嚴重威脅台灣的半導體產業。
立委邱顯智表示,鴻海投資案在程序上先斬後奏,7月11日已先投資,19日才送投審會審查,根本把投審會當作「塑膠」,視台灣法規與主管機關為無物。
邱顯智呼籲投審會,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應嚴格審查、針對違法事實懲處,依照規定,對中投資除金額未及100萬美元,都應事前申請核准。但鴻海先斬後奏,依法最高可罰2500萬元。
邱顯智進一步指出,投審會必須釐清,紫光集團有無涉及明文禁止投資的項目。此外,也須嚴格依據《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規定審慎審查;即使給出許可,為避免投資案偏離預估,也應保留許可廢止權等權限,避免成為引入特洛伊木馬的罪人。
不過,鴻海14日發布重訊指出,紫光集團目前的主要營業項目是集成電路設計、路由器、交換機、伺服器等。
日前鴻海回覆媒體詢問時指出,這項投資,是旗下工業富聯(FII)基於長期投資需求,於今年3月25日公告投資私募基金興微(廣州)產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投資金額為人民幣98億元。興微產業投資合夥企業基於其投資決策,決議以其中的人民幣53.8億元,共同參予投資紫光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