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表示,近日發現一名男童積欠上百筆高速公路通行費被移送執行,調查發現是男童父親將汽車登記其子名下,今天派員至陳男住處留下通知,督促繳清欠費與罰鍰。
父車輛登記11歲兒名下 欠128筆通行費害男童遭移送
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表示,近日發現一名男童積欠上百筆高速公路通行費被移送執行,調查發現是男童父親將汽車登記其子名下,今天派員至陳男住處留下通知,督促繳清欠費與罰鍰。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今天表示,在執行過程中發現,11歲陳姓男童於109年間因行經高速公路未繳納通行費,遭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移送桃園分署執行,陳童欠費筆數高達128筆,約新臺幣7069元,執行人員調查發現,通行費是因陳童財產清冊下一部汽車所產生。
桃園分署也查出,車輛實際上為陳童父親使用,卻將車子登記在陳童名下,懷疑藉此逃避責任。另外陳童父親在110年也因未繳納上述通行費而有30筆共9000元的交通違規罰鍰,同樣也沒有繳納。
桃園分署今天派執行人員到陳男位於龍潭區的戶籍地現場執行,但現場未遇見陳男,鄰居表示,陳男應該是去工地上班不在家,由於小孩、老婆一起出門工作,不知如何聯絡,執行人員只好在現場留下執行通知,敦促陳男儘速處理陳童的欠費與自身罰鍰。
桃園分署也呼籲民眾,不應為了逃避責任,而將車輛登記在無能力負擔的未成年人名下,欠繳費用的義務人在收到繳款通知後,應主動於期限內繳納,否則將被移送強制執行扣押存款、扣押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