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男子吳昌憲、37歲楊東縉,涉嫌為了週轉資金而起意使詐,先後在臺北市東區租下2間民房,以及租下1間日租套房6天,再上網至租房網站張貼招租訊息,以暱稱「房東大叔」佯稱要長期出租,一屋多租,向看房的蝸牛族詐取1萬6000元至6萬元訂金(斡旋金),租戶直到要入住時不得其門而入,才發現上當,2男還偽造隔離通知書,以拖延交屋,檢警清查共26人受騙,士林地檢署今依
「3屋26租」騙訂金 偽造隔離通知書拖延交屋
33歲男子吳昌憲、37歲楊東縉,涉嫌為了週轉資金而起意使詐,先後在臺北市東區租下2間民房,以及租下1間日租套房6天,再上網至租房網站張貼招租訊息,以暱稱「房東大叔」佯稱要長期出租,一屋多租,向看房的蝸牛族詐取1萬6000元至6萬元訂金(斡旋金),租戶直到要入住時不得其門而入,才發現上當,2男還偽造隔離通知書,以拖延交屋,檢警清查共26人受騙,士林地檢署今依以網際網路詐欺取財罪起訴2男。
士檢起訴指出,吳、楊2男沒有招租真意,卻3度租屋行騙。2人先在去年9月下旬向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巷內,以9700元租下一間日租套房,為期僅6天5夜,吳男再假扮房東至591租屋網招租,條件是租期6月以上、月租金1萬6000元,分別與3名租屋客相約看屋。
吳之後再謊稱無法到場看屋,委由楊男假冒現住客代為帶看,若看屋客表明想租,即由楊男先代收1萬6000元斡旋金,並簽立斡旋契約,但3人到了10月初要入住時,卻連絡不上吳、楊,報警提告,才知道自己不是唯一承租人;2男於此屋共不法獲利4萬8000元。
2男又於去年10月初在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巷弄內,以每月3萬9000元租下一間3房家庭式房屋一年,並約定不得轉租,2男卻又至租屋網招租,同樣假扮不到場的房東、幫忙帶看的房客,向租客收取6萬元斡旋金,這回共有5人中計付款,2男得手30萬元。
吳、楊2男食髓知味,又於今年1月在忠孝東路四段巷內租下公寓7樓頂樓加蓋的住家,以月租金3萬1500元承租1年,楊至租屋網招租稱月租金2萬6000元,先後吸引18名租屋客前往看房,並以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2萬6000元至5萬2000元斡旋金。
由於此次租客爆量,2男為了分散點交以免租客撞期,竟偽造武漢肺炎隔離通知書,以LINE傳送假公文書給多位已付錢的租客,謊稱頂樓有人確診被隔離,無法交屋,藉以拖延點交,被害人農曆年後仍無法進住,紛紛報警。
警方專案小組今年3月2日前往該頂樓加蓋屋搜索,搜出20份租屋意向書和6份斡旋契約,循線逮捕2男歸案。吳男供稱想以包租代管方式賺錢,用來周轉做生意,後來因覺得轉租太麻煩,有陸續退費,實際只想轉租給一人;楊男說一開始只是好玩,相約看房的有上百人,實際簽約只有十餘人,後來認為賺不到錢就沒繼續談,並撇清隔離通知書是吳偽造的。
檢察官偵辦後認定,2男因一己之私,屢次利用網路反覆實施詐術詐財,造成廣大民眾受騙,被害人多是有租屋需求而交付斡旋金,誤以為有安身落腳之地,直到接近交屋日才臨時知道無處可住,2男犯案手段侵害社會程度不輕,請法院依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