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被控性侵人妻小美(化名),害丈夫精神痛苦,求償100萬元;但葉男喊冤:「我被仙人跳」拒絕賠償。臺北地院雖未認定葉男性侵,但根據小美事後傳送避孕藥照片,葉男也回「沒在裡面,哪裡需要」等語,認定2人確實發生性關係,判葉男須賠償丈夫30萬元。
男被控性侵人妻小美(化名),害丈夫精神痛苦,求償100萬元;但葉男喊冤:「我被仙人跳」拒絕賠償。臺北地院雖未認定葉男性侵,但根據小美事後傳送避孕藥照片,葉男也回「沒在裡面,哪裡需要」等語,認定2人確實發生性關係,判葉男須賠償丈夫30萬元。
丈夫主張,葉男明知小美已婚,前年5月24日仍相約外出並前往摩鐵性侵,他得知後精神感到痛苦,求償100萬元。
葉男認為是被小美言語挑逗,2人當天才出遊並前往摩鐵,但他否認性交,更遑論性侵,他也懷疑小美在房內向他索取40萬元未果,才誣指他性侵,自認被仙人跳,另經小美提告刑事強制性交,他已獲不起訴,故否認賠償責任。
北院根據葉男與小美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2人前往摩鐵前曾多次出遊,小美也曾傳訊息說:「需要肩膀,而且要強而有力又溫暖不能垮的肩膀,明天可以陪我一天嗎,想拋夫棄子一下」、「你有七情六慾我也有,心中想跟你上床想了好多次,能得到你的呵護更是我最大的期待」等,且小美發生性關係後也傳訊息說:「別不理我呀~T.T~」,因此,並未認定葉男性侵。
不過北院依據葉男在檢方偵查時自稱當天他無法順利勃起,所以用手撫摸小美陰蒂,後來他的生殖器有插入小美陰道,只是沒有完全勃起,所以只有插入一點點,最後以自慰方式射精在小美腹部,而小美也傳送避孕藥照片並稱:「1盒600事後避孕藥~T.T~你不會負責」,小王回:「沒在裡面,哪裡需要」、「只有第二次才有」,認定葉男與小美確實發生性行為,葉男已侵害配偶權,判賠丈夫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