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陳姓老婦控訴,乾女兒小珍(化名)和林姓男友要買房,請求她資助,雙方達成共識,她贈與小珍230萬元做為自備款,對方必須和她同住、奉養她到終老,小珍卻翻臉不認帳,還將瓦斯上鎖不給她用、不給她洗熱水澡等,百般刁難,訴請撤銷贈與,返還230萬;小珍則否認刁難和虐待陳婦。高等法院認為,陳婦未舉證雙方的約定為「附有條件的贈與契約」,判她敗訴。
【綜合報導】7旬陳姓老婦控訴,乾女兒小珍(化名)和林姓男友要買房,請求她資助,雙方達成共識,她贈與小珍230萬元做為自備款,對方必須和她同住、奉養她到終老,小珍卻翻臉不認帳,還將瓦斯上鎖不給她用、不給她洗熱水澡等,百般刁難,訴請撤銷贈與,返還230萬;小珍則否認刁難和虐待陳婦。高等法院認為,陳婦未舉證雙方的約定為「附有條件的贈與契約」,判她敗訴。
陳婦主張,乾女兒小珍和林姓男友想買桃園一處房屋,小珍知道她有一定財力,詢問能否贈與自備款,還承諾購屋後會和她同住,奉養到終老。她考慮後同意贈與230萬元給小珍,前年5月從郵局戶頭分別提領200萬元、30萬元匯到小珍男友戶頭。
不料,小珍和男友購屋後不守承諾,處處刁難她,關閉熱水器讓她無法洗熱水澡、瓦斯上鎖不給她用,碗盤櫃子也上鎖讓她無法拿碗筷用餐,陳婦請求法院判決撤銷贈與,小珍應將230萬元還給她。
不過,小珍反駁,乾媽陳婦贈與她購屋自備款230萬元時,她的確承諾會和她同住到終老,也履行同住承諾,負擔水電瓦斯和第四臺等費用,她們雖然偶有爭執,但並無陳婦所稱百般刁難情事,當初也未允諾奉養陳婦到終老一事。
對於陳婦拍照瓦斯被上鎖等情事,小珍辯稱,擔心陳婦會忘記關瓦斯,因此出門上班後會將瓦斯關閉,但有另外準備小瓦斯讓陳婦使用。
高等法院依據廚房多張照片,發現確有放卡式爐,櫃子也有上鎖,但無法證明小珍長期將瓦斯爐關閉、櫃子上鎖而不讓陳婦使用,認定陳婦無法證明贈與230萬元給小珍時,雙方確有約定小珍須奉養陳婦至終老,乃「附有條件的贈與契約」,因此判陳婦敗訴;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