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一名女職員,前年七月從衛生局頂樓墜樓輕生,她生前在臉書發出長篇千字文,控訴遭前長官、一家物理治療所的廖姓執行長(已解職,但仍為該所負責人)性侵,全案獲不起訴處分,經再議發回後,新北地檢署昨逆轉依強制性交致被害者羞憤自殺及強制罪嫌起訴廖男,並以他犯後態度惡劣,請法院針對性侵部分量處十五年徒刑、強制罪一年徒刑。
【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一名女職員,前年七月從衛生局頂樓墜樓輕生,她生前在臉書發出長篇千字文,控訴遭前長官、一家物理治療所的廖姓執行長(已解職,但仍為該所負責人)性侵,全案獲不起訴處分,經再議發回後,新北地檢署昨逆轉依強制性交致被害者羞憤自殺及強制罪嫌起訴廖男,並以他犯後態度惡劣,請法院針對性侵部分量處十五年徒刑、強制罪一年徒刑。
該名女職員曾在這家物理治療機構工作,已婚廖男是她的主管,她後來轉至新北市衛生局擔任約聘職員,但前年間衛生局接獲匿名檢舉信,指女職員捲入婚外情;同年七月三日上午,衛生局人員與女職員面談,女職員當場表示遭廖男性侵,當日下午她先在臉書PO文控訴廖男,晚間十一時許輕生死亡。全案一度因證據不足而不起訴,經聲請再議後發回續查,檢察官仔細查看女職員過往貼文並比對女職員同事、父母等人證詞及她的病歷等證據,逆轉將廖男起訴。
檢方調查,二○一七年九月十六日週六夜,廖男與陳姓同事、女職員等人參加聚會、喝酒後,返回治療所,隔日早上廖男見陳男離去,涉嫌把女職員強拉至房間內硬上,他事後下跪流淚道歉,表示因喜歡女職員而把持不住,表明希望與她交往並承諾與其妻離婚。
女職員身心受創但經掙扎後,選擇息事寧人與廖男交往,但她發現廖男根本無意離婚與她共結連理,絕望無助之際離職尋求新生,怎料,廖男仍持續以謊言糾纏,直到二○一九年間,女職員終於下定決心斷絕糾纏並搬家。
檢方調查,廖男涉嫌跑到女職員租屋處附近堵人,強拉她質問是否另結新歡,之後傳訊糾纏,女職員因此透過前同事把廖男外遇一事告知廖妻,卻挨告妨害家庭,她乾脆把遭廖男性侵一事公諸於世,又遭控妨害名譽。
壓垮她的最後一根稻草是,前年七月,衛生局接獲匿名檢舉約詢,她當眾談及塵封多年的傷疤,結束後獨自上樓,不久即出事。她之前透過臉書揭露遭性侵、多年來所承受掙扎、矛盾及羞憤難平的心理煎熬,認為自己生無可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