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歲沈姓臺商在泰國確診新冠肺炎,擔心泰國疫情嚴重加上自身罹病,竟持偽造的陰性檢驗報告提早返臺,入境時因發燒至38.2度被攔截,送醫後隔天檢測確診並列入境外移入案1149,桃園地檢署隨即分案調查,沈男辯稱不知泰國檢測結果,也無積極證據證明他「明知確診還返臺」,近日偵結僅依偽造文書罪將他起訴。
【綜合報導】50多歲沈姓臺商在泰國確診新冠肺炎,擔心泰國疫情嚴重加上自身罹病,竟持偽造的陰性檢驗報告提早返臺,入境時因發燒至38.2度被攔截,送醫後隔天檢測確診並列入境外移入案1149,桃園地檢署隨即分案調查,沈男辯稱不知泰國檢測結果,也無積極證據證明他「明知確診還返臺」,近日偵結僅依偽造文書罪將他起訴。
加強邊境防疫措施,衛福部公告去年12月1日起,入境我國的旅客,包括國人及具有居留證的外籍人士等,都應主動向航空公司出示「表定航班時間前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在泰國經商的沈男,擔心當地疫情蔓延,今年4月30日請親友代訂同年5月3日返臺機票,他則於5月1日上午9點多,到泰國北柳府的醫院進行檢測,當晚6點檢測結果出爐為陽性,但院方經聯繫沈男未果。
不過,沈男在檢測當天的下午2點,聽友人轉述中國疫情日趨嚴重,加上他有高血壓、糖尿病、腎臟癌,遂拍下護照請友人取得偽造的醫院陰性檢驗報告,並更改班機於隔天、5月2日,持偽造陰性證明提前返臺,在桃園機場被發現體溫飆高到38.2度時,他又持陰性報告企圖矇混,經後送醫院於隔天檢測確診,直到5月21日經重癥醫治康復出院。
檢方指出,沈男涉犯偽造文書罪嫌明確,而他在泰國篩檢卻未待正式報告出爐,就迫不及待持偽造檢測報告提前返臺,是否明知自己確診仍返臺固然可疑,但他辯稱返臺時無不適癥狀。
證人也證述,沈男曾告知沒有發燒、健康聲明無異狀,沒有「一副早知自己發燒的樣子」及刻意吃退燒藥壓下,入境時有配戴口罩、量體溫及填寫健康聲明書等防護措施,疾管署的函覆也無法證明沈男返臺前已知自己確診,難認他有違反規定,偵結僅依偽造文書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