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婦產科醫師與妻子結婚超過40年,11年前,他搬到美國和女兒同住,多年未返台,妻子控訴他長年嫖妓成性、玩女人、性騷擾護士,而且「性癖好奇特」,向法院訴請離婚,陳反駁控妻脾氣暴躁,還有暴力行為害他不敢回國,法官認為夫妻倆情感疏離難維持,判準離婚。
【綜合報導】陳姓婦產科醫師與妻子結婚超過40年,11年前,他搬到美國和女兒同住,多年未返台,妻子控訴他長年嫖妓成性、玩女人、性騷擾護士,而且「性癖好奇特」,向法院訴請離婚,陳反駁控妻脾氣暴躁,還有暴力行為害他不敢回國,法官認為夫妻倆情感疏離難維持,判準離婚。
判決指出,陳姓醫師和妻子在1975年結婚,婚後育有1女,但結婚10年後,因個性不和離婚,陳妻也搬到美國居住,離婚5年後,女兒逐漸長大懂事,夫妻倆為了孩子,在親友的勸說下復合再婚,再婚後第3年,陳妻便帶著女兒到美國念書,陳則留在台灣開業賺錢,夫妻分隔兩地生活。
2002年間,女兒在美國大學畢業後,陳妻返回台灣,她指控丈夫性好漁色,嫖妓成性、玩女人、性騷擾護士的積習始終未改,而且「性癖好奇特」讓她精神上相當痛苦;2009年,女兒在美國要搬家,陳飛到美國幫忙,結果一去不回,陳妻在台灣等了他11年,終於按捺不住累積多年的情緒,向法院訴請離婚。
高雄少家法院審理時,陳姓醫師否認妻子指控,還說妻子婚後即出現暴躁脾氣,遇事輕則大吼大叫,大則進而使用暴力,他忙於病人和經營診所,常被妻子騷擾到無法執業,再度復婚時,他原以為妻子已經有所轉變,沒想到仍是暴力依舊,他為了避免再受傷害,才會趁女兒在美國搬家時飛去幫忙,不敢再回台與妻子相處,他同意妻子離婚訴求,不想再跟妻子有瓜葛。
法官認為,陳姓醫師和妻子之間情感疏離,且2人都不想再經營這段婚姻,因此判準離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