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潘姓婦人向7家保險公司投保醫療險,2014年到美國剖腹產,返臺後竟詐領全民健保,她疑似是為了拿綠卡而跑到美國,是非必要的剖腹產卻誆稱是緊急傷病而剖腹,向健保署詐得近3萬元,又向4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其中3家理賠51萬餘元,卻有中國人壽公司拒賠並報警偵辦,臺中地院審理時,她辯稱在美國發現「前置胎盤」,不得不剖腹產,法官卻發現,她在臺灣產檢都正常
【綜合報導】臺中市潘姓婦人向7家保險公司投保醫療險,2014年到美國剖腹產,返臺後竟詐領全民健保,她疑似是為了拿綠卡而跑到美國,是非必要的剖腹產卻誆稱是緊急傷病而剖腹,向健保署詐得近3萬元,又向4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其中3家理賠51萬餘元,卻有中國人壽公司拒賠並報警偵辦,臺中地院審理時,她辯稱在美國發現「前置胎盤」,不得不剖腹產,法官卻發現,她在臺灣產檢都正常,此說違反醫學常理,依詐欺取財與未遂罪判刑7月,可易科罰金21萬元。
判決書指出,潘女2014年8月4日出境到美國,同年9月23日在美國剖腹產,10月底返回臺灣後,向健保署申請核退在美國支付的醫療費,不過,全民健保僅支付發生緊急傷病事故「必要性的剖腹產」,不支付諸如看時辰、拿綠卡等「非必要剖腹產」,她卻在申請文件上勾選「特殊傷病、發生不可預期之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詐得全民健保給付2萬9172元。
潘女在生產前,向7家保險公司投保醫療險,返臺後她申請理賠,其中3家共理賠51萬餘元,卻有中國人壽公司向美國醫院調閱病歷,發現她是「非必要剖腹產」,拒絕理賠並報警。
臺中地院審理時,潘女辯稱說,美國醫師診斷為「前置胎盤」,不適合搭飛機回臺,必須在美國剖腹產,法官調閱潘女的臺灣病歷,卻發現潘女歷次產檢都正常,啟程到美國前5天,在臺灣最後一次產檢也正常,另外,美國醫院的病歷也顯示,潘女在8、9月兩次產檢也正常,病歷記載的手術原因,還是勾選「病患要求」,顯示潘女瞎掰說謊。
法官認為,潘女是有計畫的以旅遊之名,在懷孕逾30週到美國剖腹產,且沒有訂購回程機票,另外,潘女與律師的「前置胎盤」之說,依產科教科書與臺灣婦產科醫學會的說明,極少會在懷孕28週後有此癥狀,此說與醫學常理不符。
臺中地院認定,潘女用詐術領得健保給付2萬9172元,依詐欺罪判刑5月,上述不法所得沒收,至於向中國人壽公司申請理賠被拒,則依詐欺取財未遂罪判刑3月,合併執行7月,可易科罰金與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