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願助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來臺投案,遭陸委會指別具用心。內政部長徐國勇今天說,臺港須有司法互助協定,才能根據犯罪地審判,且屬人主義優先,並無雙重標準問題。
【綜合報導】港府願助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來臺投案,遭陸委會指別具用心。內政部長徐國勇今天說,臺港須有司法互助協定,才能根據犯罪地審判,且屬人主義優先,並無雙重標準問題。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願赴臺「自首」引發爭議,香港特區政府昨晚發表聲明否認有政治操作,強調現無法律與臺灣進行刑事司法協作,呼籲臺方務實及積極接收被其通緝和自願自首的人士。
徐國勇今天上午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他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針對此案,認為須先和香港有司法互助協定,才能根據犯罪地審判,即可解決此問題,但港府又不談,僅說要將人送過來。
其次,他指出,港府此動作有無政治操作,國人可思考,香港人(陳同佳)殺香港人,被告陳同佳現在人在香港,港府為何不審判,難道這是鼓勵香港人在香港以外地區殺人、犯罪,返港後就無罪嗎,他相信絕非如此。
徐國勇表示,香港並無死刑,但臺灣有死刑,陳同佳願接受從沒死刑處到有死刑處接受審判,這違反被告的人性,陳同佳有無遭受相關指使問題,這也是外界質疑之處。
若以屬人主義來說,徐國勇認為,香港就有審判權,為何要將陳同佳送到臺灣,且所有筆錄都在香港,臺灣並無陳同佳的筆錄,港府也不願意提供給臺灣。
他提到,香港願將陳同佳送到臺灣,和中國大陸有無政治操作意圖,這部分也沒講清楚。
媒體追問臺灣去年還對陳同佳發布通緝一事,徐國勇說,因犯罪地在臺灣,當時懷疑陳同佳是被告,在法律面並無問題,且在犯罪地發布通緝是主權的表現,也無雙重標準問題。
至於中港聯手是否企圖矮化臺灣,徐國勇說,這部分陸委會會做相關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