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阿羅哈客運前晚於國道1號彰化戰備道翻覆,造成3死13人輕重傷,相關單位昨查核司機是否違反行車規定,並展開勞檢,調查肇事司機郭明德最近一週出勤紀錄,發現阿羅哈疑違反3項勞基法,包括使勞工連續出勤超過6天,未使勞工至少有連續11小時休息,甚至還1天內連續出勤超過12小時,最重可處罰300萬元。
缺失一:司機連續上班7天
高雄市區監理所昨早赴阿羅哈停車場、保養廠進行安全查核後表示,雖事故前一日及當日駕駛的駕車時間與休息時間,都符合「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不過追查車輛行車紀錄器時,發現郭在6月6日曾駕車超過12小時的違規情況,已開罰9千元。
另根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提供的調查資料,司機郭明德(33歲)在6月4日(週二)到6月10日(週一)期間連續工作,都是跑臺北、高雄來回路線,中午開始駕車、隔天凌晨收班,在連續工作的第7天出事。
缺失二:6/6-7僅休9小時
據勞檢資料,郭在6月4日到6月10日期間連續7天工作,未有例假日、休息日,最近一次休假日期在6月3日;在6月6日和6月7日的工作間隔休息時間僅有9小時50分鐘。
6月6日下午8點,郭從臺北發車,隔天凌晨2點10分抵達高雄;同日中午12點再從高雄發車,下午4點42分到臺北,下午8點再由臺北發車到高雄。郭連續7天維持這樣的班表。
缺失三: 6/6駕車逾12小時
6月6日為端午節的前一天,由於返鄉人潮多,國道壅塞,因塞車在路上,郭這天工作時間達12小時40分鐘;6月10日晚上,在國道1號南下彰化戰備道翻覆。
阿羅哈疑違反例假七休一等3項勞基法規定,每項最高可裁罰100萬元,最高可重罰300萬元,高市勞工局將查察裁處。
而彰化檢方昨調閱錄碼表、車速紀錄、車內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發現司機郭明德疑因精神不濟,方向失控向右偏移駛入路肩,繼而翻落邊坡。檢方訊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以20萬元交保;檢方調查也發現,傷重身亡3名乘客疑似都未繫安全帶,在車輛翻覆時被拋出車外。
阿羅哈客運董事長陳瑞鈴昨向死傷者及家屬致歉,哽咽表示感到慚愧和悲傷,後續賠償金會優於同業,並接受公路總局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