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等五個分局八名警察爆出「用錢換績效」醜聞,涉案員警涉嫌找兩名慣竊要求犯案時私下通知,再登載「攔查」等不實查獲理由,製作破案假筆錄,藉此賺取績效及獎勵,兩名慣竊則疑似獲得「線民費」當酬勞,新北地檢署昨依涉犯偽造文書罪約談八員警,其中一員警未到案,將擇期約談。
【綜合報導】新北市三重等五個分局八名警察爆出「用錢換績效」醜聞,涉案員警涉嫌找兩名慣竊要求犯案時私下通知,再登載「攔查」等不實查獲理由,製作破案假筆錄,藉此賺取績效及獎勵,兩名慣竊則疑似獲得「線民費」當酬勞,新北地檢署昨依涉犯偽造文書罪約談八員警,其中一員警未到案,將擇期約談。檢方昨晚複訊,三重分局許姓及陳姓警員各以兩萬元交保,三峽分局洪姓警員、樹林分局高姓警員無保請回,其他員警漏夜訊問。
今年初,新北地檢署兩名檢察官偵辦警方「順風查抄」肅竊專案時,不約而同發現,葉姓竊盜慣犯犯下的機車竊案,屢屢由同一分局特定員警跨區偵破;詹姓竊盜慣犯偷車代步,短時間於同一地區密集犯案,汰換贓車速度頻繁,也由同一分局特定員警偵破,與常情不符,懷疑其中有鬼。
經追查發現,前年五月、去年一月、去年五月至十月間,任職於三重、永和、三峽、樹林、蘆洲等五分局的八名員警涉嫌製作假筆錄,藉此灌水績效並獲敘獎。
據了解,兩名慣竊在追問下自曝,犯下竊盜案後,主動通報警方所犯機車竊案的時間、地點及車輛停放處,便能換取金錢回報,所獲報酬也依現行犯或非現行犯函送地檢署有所不同。
待民眾報案後或欠缺績效時,涉案員警便會製作「攔查查獲」或「透過雲端系統尋獲」等不實查獲過程筆錄,再到兩名慣竊放置行竊機車地點,找到贓車並宣告破案。
新北檢昨指揮警方,至涉案八名員警個人、辦公處所搜索約談,三重分局一員警昨未到案,檢方將再調查,釐清有無涉嫌詐領績效獎金,全案擴大偵辦。
據悉,昨搜索的分局包含永和、三峽、三重等分局,另因人員調動,蘆洲、樹林兩個分局也有當初的涉嫌員警,涉案員警最遠的已調到高雄。新北市警局表示,相關人員如經證實有違失,定從嚴究辦,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