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姓女子與交往4個月的埃及籍男子約翰(化名)閃婚,但婚後約翰從三餐、房租到菸酒都要蔡女出錢,還不斷向她借錢,蔡女氣得把約翰趕出家門,嗆他「沒錢別回來」,同時訴請離婚。
蔡姓女子與交往4個月的埃及籍男子約翰(化名)閃婚,但婚後約翰從三餐、房租到菸酒都要蔡女出錢,還不斷向她借錢,蔡女氣得把約翰趕出家門,嗆他「沒錢別回來」,同時訴請離婚。法官審理認為,要談異國戀本來就該深思熟慮,外國人在臺找工作不容易,蔡女當初交往時應該就知道,依此判決不準離婚。
蔡女去年3月在星巴克邂逅大自己8歲的約翰,當時約翰說他在工廠做機械工作,2人交往4個月飛到香港結婚,回臺後約翰搬進蔡女租的透天別墅。但婚後約翰疑似未再工作,大大小小的花費全部仰賴妻子,甚至不時跟妻子借錢,還陸續出現銀行上門催繳欠款等情,搞得蔡女快崩潰。
蔡女趕走洋夫要求付生活費
蔡女最後將約翰趕出門,約翰幾次回家拿私人物品時,蔡女都報警請員警到場陪同。蔡女還擬定一份婚姻契約,要求約翰必須每月付2萬元生活費等,「如果要回來,就要簽合約」,約翰拒簽,不過期間曾用通訊軟體聯絡蔡女,表示會找工作。蔡女隨後於去年11月向移民署報案,聲稱約翰失蹤需要協尋,同時訴請離婚。
法官審理發覺,約翰並未失蹤,且一直有意維繫婚姻,只是蔡女置之不理,他只能借宿朋友家。法官認為,蔡女與約翰結婚不到半年,就以約翰離家出走等說詞想要離婚,對婚姻欠缺耐心;與外國人結婚本來就該深思熟慮,且外國人找工作不容易,蔡女在交往時應就知道,依此駁回離婚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