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高階主管曾姓男子婚外情,除匯款300萬元給陳姓小三買房及生活費外,還得寸進尺,要妻子張女每個月挪出一個週六、日為「小三日」,讓他盡情陪小三,張女嚴拒後,小三展開一連串逼宮與宣示主權行動
【綜合報導】科技公司高階主管曾姓男子婚外情,除匯款300萬元給陳姓小三買房及生活費外,還得寸進尺,要妻子張女每個月挪出一個週六、日為「小三日」,讓他盡情陪小三,張女嚴拒後,小三展開一連串逼宮與宣示主權行動,甚至在曾男的賓士車牌上簽名,寫下「一人一國」並畫上愛心符號。張女對小三侵門踏戶之舉提告求償,新竹地院判曾男與小三需連帶賠償正宮50萬元。
有碩士學歷的張女指控,2017年8月無意間發現丈夫曾男LINE陳女說已匯300萬元,本以為老公遭網路詐騙,詢問後曾男竟承認與陳女外遇通姦,事後陸續寫道歉信與自白書,交代2人認識、交往過程,坦承2017年2月間起與陳女床戰、已拿122萬元給陳女作購屋預備款,每個月再給6~10萬元生活費,並以書面承諾若再外遇,財產全歸妻兒所有。
哪知曾男在刑事通姦罪6個月告訴期過後,常夜不歸戶,去年大年初二陳女堂而皇之發訊息向曾男元配張女示威,曾男且要老婆容許每個月有一個週六、日陪伴陳女,遭張女嚴拒。
去年5、6月間,張女發現老公的賓士車車牌有陳女簽名還寫上「一人一國」、畫上愛心符號,意在逼迫她容許曾男可享齊人之福。去年7月起,曾男完全不回家,搬到桃園與陳女同居,張女憤而對2人提告連帶求償80萬元。
法官調查,曾男所寫的道歉信與自白書,清楚記載與陳女發生性關係的時間、地點,並對妻子說「妳一心只想要我回去過去的日子,但是我回不去了,不管有沒有她」,甚至還要妻子「接受她(陳女)」。
陳女更嗆張女:「記得愛愛!他蹺到我的家、我的生活裡,都是因為你們房事不正常!妳不給他的話,他會出來害別人啦!就像我!」等於承認與曾男發生過性行為。
法官調閱2人手機基地臺位置,多次共同位於陳女香閨,也同時出現在花蓮、臺東、綠島等處,判2人應連帶賠償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