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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親隊司機國道追撞 新郎搭小黃 新娘還挨告
新聞來源:賭城天天報發佈作者:綜合報道發佈時間:2019-03-12
 謝姓新郎官搭乘3輛車組成的迎娶車隊,從新北市南下苗栗迎娶吳姓美嬌娘,租車公司派蔡姓員工擔任新郎官賓士禮車的司機,途中蔡員沒保持車距,在國道發生追撞,害得迎娶車隊車輛撞成一團,新郎只好改搭計程車完成迎娶
  謝姓新郎官搭乘3輛車組成的迎娶車隊,從新北市南下苗栗迎娶吳姓美嬌娘,租車公司派蔡姓員工擔任新郎官賓士禮車的司機,途中蔡員沒保持車距,在國道發生追撞,害得迎娶車隊車輛撞成一團,新郎只好改搭計程車完成迎娶,不料,租車公司竟向遭撞的第2輛車承租人(新娘)求償50萬餘元,新北地院法官依鑑定判斷,蔡男未保持安全距離是肇事主因,跟新娘無關,判決敗訴。
  吳女的委任律師陳宏奇表示,事故發生後,謝男只能請計程車當迎娶車隊,氣氛有些尷尬,且還得另外花錢等,對方竟來求償,真是「無理取鬧」,這對新人非常無奈,只能被迫迎戰,法院判決符合公平正義,希望對方不要上訴;記者昨聯繫該租車公司,員工表示老闆不會受訪。
  謝男與未婚妻吳女租了3輛車當迎娶車隊,準備由新北市三重區經國道南下到苗栗迎娶新娘,再返回三重宴客。
  迎娶車隊2017年1月15日吉時出發,前2輛分別由謝男的親友駕駛,第3輛賓士車由租車公司員工蔡男駕駛並載著新郎,車隊行經國道三號116公里100公尺處(苗栗路段),還沒到達新娘住處,就因前方有車禍,前兩輛迎娶車減速往外側車道切出,載新郎官的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導致追撞前方車隊,造成3輛車撞成一團,所幸未釀成傷亡。
  遭追撞的第2輛車由新娘名義承租,租車公司主張,因前後嚴重受損,維修費加上折舊費要39萬餘元、營業損失也要10萬餘元,向新娘求償50萬餘元。
  吳女反駁,蔡男調查時說過當時車速約100公里,與前車僅距離3公尺,可見沒保持安全距離,租車公司應自負責任。
  法官依鑑定判斷,蔡男未保持安全距離是肇事原因,其他車沒有,且蔡男是受租車公司指揮、履行載送新郎的契約義務,進而追撞,新娘並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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