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昨拍板「新經濟移民法草案」,為吸引外國中階技術人力來臺,彌補約十.一萬人的缺口,草案新增聘僱外國中階技術人力,包括在臺工作六年以上基層外勞,或高中職以上、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畢業的僑外生,或其他具中階技術的外國人
【綜合報導】行政院院會昨拍板「新經濟移民法草案」,為吸引外國中階技術人力來臺,彌補約十.一萬人的缺口,草案新增聘僱外國中階技術人力,包括在臺工作六年以上基層外勞,或高中職以上、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畢業的僑外生,或其他具中階技術的外國人,但薪資水準不得低於第七十分位,且具專業證照等條件,並放寬永久居留條件,中國港澳居民則不適用這項專法。
據透露,草案中原本明定「港澳居民適用本法」,但因部分民進黨立委擔心中國白領利用港澳居民的身分,以外國中階技術人力的適用對象藉機取得臺灣永久居留權,因而持保留態度,行政院在九合一大選後為避免爭論一度擱置此案,選後行政部門經與立委溝通,為避免這項專法成為引進中國技術人力的漏洞,昨通過的草案已刪除「港澳居民適用本法」的條文;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表示,有關港澳居民是否適用此法,是回歸現有其他法律規定。
「新經濟移民法草案」瞄準外國專業人才、外國中階技術人力、海外國人與投資移民等四類,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新增外國中階技術人力的相關規範。
根據草案,外國中階技術人力包括高中職以上或海青班畢業僑外生、在臺工作六年以上的基層外勞,以及其他具中階技術工作能力的外國人,但將訂日出條款,由行政院衡酌另訂開放期程及範圍。
陳美伶表示,中階技術人力不是外勞、藍領,草案以薪資作為聘用門檻,月薪要達到平均總薪資七十分位。產業人力方面,技術員、助理專業人員或機械操作及組裝人員等,月薪門檻為四萬一三九三元;社福人力方面,健康照顧人員,則要達到長照2.0照服員月薪三萬二○○○元。
草案並規定,中階技術人力需有專業證照或其他證明文件,每年並有總額和各產業別配額。草案放寬中階技術人力的永久居留條件,連續居留五年,平均每年在臺居住一八三天,即可申請永久居留。
勞動部次長施克和表示,依據主計總處二月調查,中階技術人力缺工為十.一萬人,整體缺工是廿四.四萬人,中階技術人力的確是臺灣面臨缺工最大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