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唐姓男子離婚後,將一對未成年兒女丟給老父扶養,自己也向老父要錢花用,父親過世後他繼承高達33筆房地產,一夕成為大地主,卻仍拒絕替兒女付學費和生活費,甚至自己買房搬出去住,也不出錢替女兒修家裡壞掉的熱水器。
【綜合報導】臺南市唐姓男子離婚後,將一對未成年兒女丟給老父扶養,自己也向老父要錢花用,父親過世後他繼承高達33筆房地產,一夕成為大地主,卻仍拒絕替兒女付學費和生活費,甚至自己買房搬出去住,也不出錢替女兒修家裡壞掉的熱水器。唐男前妻得知後氣憤不已,出面替兒女打官司,臺南地院法官判決唐男須每月付2萬4000元扶養費給兒女,直到他們年滿20歲為止。
不付學費 也不給吃飯錢
據悉,40多歲的唐男有公共危險前科,家境富裕的他工作不穩定,5年前與妻子談離婚時,雖同意負責扶養尚未成年的一對兒女,但事後卻把撫育責任都丟給父親,孩子的生活費與學費也全部由阿公負擔,甚至自己也向父親討零用錢花。
後來唐男父親過世,唐男雖繼承了33筆房地產,但他竟仍不願替兒女繳交學費與生活費,還反過來要求兒女幫忙負擔家中水電費用,甚至連冬天時熱水器壞了,也要求還在讀書、沒有收入的小女兒出錢修理,並嗆:「如果沒錢修就全家都洗冷水!」當時已成年的其他子女看不過去,憤而向社會局檢舉爸爸。
冬天熱水器壞了 嗆洗冷水
豈料唐男被檢舉後惱羞成怒,乾脆自己另外買新房住,為了不讓兒女與他聯絡,還把手機號碼也換掉,小姊弟三餐不繼下只好投靠擔任幫廚的母親,母親心疼不已,想要自己養育孩子,但考量自己幫廚月薪僅1萬6000元,難以獨自支應姊弟倆的生活開銷,遂提告請唐男拿出扶養費。
親人舉發 他乾脆搬走
全案開庭時,唐男辯稱自己收入不穩,且有些不動產是跟親戚共有,加上之前因肇事逃逸罪被判刑,在監服刑,希望等今年12月出獄後再處理孩子的生活費用。
判他月給24000生活費
不過法官調閱雙方財產資料,發現唐男名下不動產至少現值7000多萬元,他的前妻幾無財產,認定唐男應負起扶養責任,判唐男每月支付小姊弟各1萬2000元生活費,直到兩人滿20歲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