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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消防員來救護 家屬憂心
新聞來源:賭城天天報發佈作者:綜合報道發佈時間:2018-07-03
 北部某消防局1名隊員觸犯刑事案件,被驗出感染HIV病毒(簡稱愛滋病),消防局為維護工作權,1年多來仍安排他執行救護勤務,有患者家屬質疑,萬一他與患者碰巧都有傷口,相互感染怎麼辦?
  【綜合報導】北部某消防局1名隊員觸犯刑事案件,被驗出感染HIV病毒(簡稱愛滋病),消防局為維護工作權,1年多來仍安排他執行救護勤務,有患者家屬質疑,萬一他與患者碰巧都有傷口,相互感染怎麼辦?怎能為保障工作權,卻讓民眾冒著被感染風險。
  消防署澄清,出救護勤務時均有防護措施,民眾毋須恐慌。不過,柯士斌律師表示,法律上有保護罹病者工作權,但若經過醫師專業評估,認為該名消防救護人員執行的工作有感染他人之虞,就不能以保障工作權為由,繼續做救護工作,應立即調整其勤務,保障他人安全。
  知情人士表示,這名消防隊員被驗出愛滋病,依法律規定,不得透露他的身分,當時想說消防局會將他調離外勤,起碼不會接觸到患者;後來自己的親屬跌倒,由救護車幫忙送醫,居然看到該名罹病隊員前來協助救護。
  消防署指出,只要依照標準防護措施,救護人員的體液或血液不接觸到患者傷口,基本上不會出現感染,而愛滋病患者必須保障其工作權,在有安全防護機制下,縣市消防局不需刻意避免救護勤務。
  1名資深消防隊員則質疑,標準防護措施有規定,要穿隔離衣、戴護目鏡,試問這些官員有看過消防隊員趕著出勤時,來得及穿上這些衣物及防護設備嗎?
  2006年曾傳出救護人員因救援愛滋患者反而染病的案例,去年也傳出花蓮有救護志工懷疑遭患者感染的案例,這代表防護機制有問題,怎麼可以用防護機制來卸責?應該爭取讓第1線救護人員知道患者的狀況,盡到保護同仁的責任。
  資深隊員更說,有些縣市消防局為維護罹患愛滋病同仁工作權,一樣會安排他們值外勤,救災部分跟著大家一起出勤,但救護部分會免除其勤務,改待在值班臺或是其他勤務,避免直接接觸可能有傷口的患者,隔絕患者可能被感染的機會。
  據透露,雖然患者被HIV病毒感染的機率非常低,但恐怖的是,該名罹病隊員確診後仍持續執行1年多的救護勤務,若真的發生傷口相互感染狀況,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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