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某國立大學女學生小娟(化名)在校內主動對美籍學生艾倫(化名)微笑示好,2人聊天牽手像是一對戀人,事後艾倫坦承自己已婚,小娟馬上「變臉」,態度180度大轉變,隨即控告他性騷擾
【綜合報導】新竹某國立大學女學生小娟(化名)在校內主動對美籍學生艾倫(化名)微笑示好,2人聊天牽手像是一對戀人,事後艾倫坦承自己已婚,小娟馬上「變臉」,態度180度大轉變,隨即控告他性騷擾,檢方調查發現小娟在警方與檢方的控詞前後不一致,無法相信其指控,最後不起訴處分。
小娟指控,艾倫跟她都是某國立大學學生,2人原本素不相識,是艾倫先在校內藉故搭訕才認識,去年5月案發當天晚間9點半,2人散步聊天,艾倫竟在高峰植物園內,趁她不備以手撫摸肩膀、大腿及胸部,令她心生嫌惡及憤怒,憤而控告性騷擾。
初識好感 有肢體碰觸
艾倫坦承跟小娟去高峰植物園,唯堅決否認性騷擾。辯稱第1次與小娟見面時,他正從圖書館要返家,小娟主動對他微笑,之後2人聊天熟了,就很自然地牽手,聊天的過程中有一些不經意的碰觸,小娟都沒有表達過不滿,案發當晚是因為他告訴小娟自己已婚,小娟的態度馬上180度大轉變,然後他就被告性騷擾。
檢方調查,小娟去年5月案發時,先告訴警方指艾倫藉故手機遺失搭訕她,當晚2人走到高峰植物園內,艾倫就趁機摸大腿、肩膀、腹部及胸部,她表明不舒服也不高興,就直接逃跑離開。
然而小娟於檢方偵查庭又改稱,有跟艾倫牽手,是因過馬路,2人走到高峰植物園,坐在花圃上聊天,她被趁機摸肩膀跟大腿,後來她要回住處,艾倫問她能不能一起回去,當時她有點猶豫,她說不喜歡被碰身體,艾倫就沒有繼續碰,艾倫就跟她一起回去,艾倫是到了她住處時摸她胸部的。
檢方發現小娟先於警訊時稱直接逃跑,後又於偵查中稱有跟艾倫一同回她住處等情節,前後已有不一致,2人在高峰植物園僅2人獨處,並無其他證人可資佐證,因此本案難以根據小娟前後不一的單一指訴,就做出對被告不利的認定,在被告犯罪嫌疑不足的情況下,全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