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已婚陳姓醫師為追求曾姓女病患,很怕她被開賓士車林姓男子追走,決定和情敵拚了!陳想替曾女買賓士車、美術館豪宅,一個多月花了280萬元,被醫師娘察覺,陳男要求曾女還錢未果而控告詐欺等罪,檢方處分不起訴後,醫師娘不甘心提出求償,橋頭地院判決曾女僅需給付15萬元遮羞費。
醫師娘求償90萬遮羞費 小三判賠15萬
據了解,曾女從事美容業,頗具姿色,雖然40出頭,但身材、容貌保養有道,看起來僅30歲左右。醫師陳男則是50多歲,因曾女身體不適求診,陳男驚為天人,2人展開交往。
2015年8月至9月底,陳擔心她被開賓士車的林男追走,拿265萬元給曾女買賓士,沒想到曾女拿錢卻沒買車,後來醫師娘發現此事,火冒三丈,陳男於是要曾女還錢未果而控告詐欺等罪,檢察官認定是男女朋友之間的贈與,處分不起訴。
不過,醫師娘不甘心,打民事官司求償,並提出其夫和曾女通訊軟體Line內容,均是親暱、曖昧對話,要求賠償遮羞費90萬元。
法官開庭調查,據「妳的雙唇不但性感而且柔軟富情感熱度,太令我陶醉了。」等曖昧對話,加上出遊等情事,已超越正常男女關係,但審酌曾女曾為專櫃小姐和美容講師及雙方地位、經濟等狀況,認為她賠償15萬元比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