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姓婦人不堪丈夫葉男18年來動輒辱罵三字經、砸她的手機發洩情緒等身心虐待,因壓力太大暴瘦,體重掉到只剩37公斤,訴請離婚,葉男坦承有錯,請求鄭婦回頭。
鄭姓婦人不堪丈夫葉男18年來動輒辱罵三字經、砸她的手機發洩情緒等身心虐待,因壓力太大暴瘦,體重掉到只剩37公斤,訴請離婚,葉男坦承有錯,請求鄭婦回頭。高等法院認定葉男動輒辱罵鄭婦已破壞夫妻感情基礎,判準離婚。
鄭姓婦人指控,和葉男21年前結婚,育有一子一女,婚後遭葉男動輒辱罵三字經、砸東西發洩情緒,甚至家暴,身心壓力大到罹患憂鬱癥暴瘦,3年前體重掉到只剩37公斤,已無法再和葉男生活而離家分居,去年初因長子已18歲成年,向法院訴請離婚。
鄭婦在法庭泣訴「我不想再忍了」、「我快要想不開了」,不要再心驚膽跳過日子,並以「一張破掉的紙,沒有辦法再黏回去」等話形容婚姻已無可挽回;葉男出庭坦承有錯,不應該時常對太太罵三字經、發脾氣,但堅稱未對妻子家暴,請求鄭婦回頭。
妻身心壓力大 患憂鬱癥
法官傳訊鄭婦長子出庭作證,他指控爸爸時常罵媽媽、亂摔東西,甚至常把媽媽的手機摔壞,媽媽應該是受爸爸長期不當對待的壓力下身體愈來愈瘦,且一直看醫生。他也說,身心障礙的妹妹可能受爸爸不好的影響,有時候會學爸爸打媽媽,他認為爸媽無法重修舊好,贊成爸媽離婚。
高等法院認為,葉男動輒辱罵鄭婦三字經、任意砸東西等舉動,使鄭婦感受到自己不受尊重,因身心壓力過大而罹患憂鬱癥,夫婦間已無應有的信任、尊重,因此判準離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