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隆開機車行的蔡姓老闆,認為住隔壁3樓的林姓住戶個性古怪,三天兩頭就把尿裝在容器內往樓下「倒尿」,有時甚至一天好幾回,尿味隨風飄散,令周鄰噁心至極。某日蔡老闆酒後再也難以忍受,對著林男家人大罵「五字經」髒話挨告;法官審理認定,確有倒尿之事,被告是為了宣洩不滿才罵人,判決無罪。
為了宣洩不滿才罵人 法官理解
蔡老闆當初和林姓住戶起糾紛時,除了罵髒話,也因一時怒火中燒,上樓用腳踹和用鐵棍敲擊林家鐵門,遭控告毀損罪;此部分蔡男已賠償林男4萬元。
去年12月某日深夜,蔡男在住處飲酒,遇樓上林姓鄰居的兒子返家,由於蔡男長期不滿住隔壁3樓的林男,把尿液往樓下倒,見到林等人,以臺語「X你娘XX」罵林,並質問對方:「為何倒屎尿4年!」同時敲壞林家鐵門;蔡男一時衝動,換來對方控告他毀損、公然侮辱與誹謗3罪。
蔡為了證明自己不是亂講,在店面騎樓裝設攝影機,果然拍到「有液體」不定時從天而降。另有賣玉石的老闆證稱,確實有尿液從樓上灑下來,他們有客人被尿潑到,但不知是誰倒的;也有鄰居證稱,尿是從3樓倒下來,以及轄區警員證稱確有「尿從天降」的事實。
三不五時亂倒 還噴濺到警員
法官因此認為蔡不是憑空捏造,誹謗罪不成立。至於蔡以「五字經」髒話問候對方,法官認為蔡是為了宣洩心中不滿情緒,也判無罪。
蔡男說,林家朝樓下亂倒尿不只4年,長期都在聞他們亂倒的尿臭味,「換做是你能忍受?」蔡還說,林不時倒尿下來,有一次還噴濺到警員,警員聞到是尿,氣到上樓按門鈴理論,林被嚇到躲起來不敢開門,但最後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