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歲男子張富明曾是介入他人家庭的小王,同齡女友陳奕云為了他與夫離婚後和其同居,但張男疑因陳女情變,前天深夜涉以迅雷不及掩耳速度連殺陳女20刀、或下藥後殺害,其中割喉的3刀深可見骨、犯行兇殘;張男犯案後告訴繼父「已鑄下大錯」,警方昨凌晨發覺他棄車在新竹縣峨眉湖橋上,不排除投湖自殺,但搜尋未獲。
警方調查,張男為苗栗縣三灣鄉人,擔任新竹客運司機;陳女為印尼嫁來臺的新住民,離婚7年,育有一子,在竹南鎮經營早餐店。2人同居5年左右,近來張男懷疑陳女移情別戀,2人已冷戰近2週。
檢警調查,案發現場鄰居稱,事發前後都沒有聽聞吵架聲,辦案人員勘查現場,也沒有打鬥跡象,不排除張男迅速出手,第一刀就朝陳女頸部下手當場斷氣,讓她沒有任何呼救機會,也不排除張男趁陳女入睡、或是下藥迷昏陳女後動手,正進一步釐清。經查,陳女身上約有20處刀傷,分佈於頸部、胸部、背部,頸部3刀分別為割殺和刺殺。
張男行兇後,傳簡訊給羅姓繼父,稱「看到簡訊後我可能已經去陪媽媽了,感謝這些年的照顧、不得已選擇這條路。」張男也打電話給繼父、姊姊及友人,表示他殺了人「鑄下大錯」,因不想被關,要一死了之,親友趕緊報案。
張男繼父難過地表示,兒子上週曾透露與女友感情生變,心情低落,未料竟會以激烈手段結束感情。
警方循車追人,發現張男的銀色轎車停在跨峨眉湖的獅頭坪大橋上,車內字條註明「麻煩聯絡爸爸、姊姊」等字,橋面矮牆護欄上有張男的鞋腳印,不排除張男已投湖。
但警方不敢大意,新竹警方說,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張男自盡,故仍擴大調閱峨眉湖周邊及相關監視器畫面,釐清張男行蹤。新竹縣消防局表示,搜尋獅頭坪橋下方湖面,尚無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