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有如此狠心的保母!臺中市一家托嬰中心蘇姓保母周二僅因一名八月大的女嬰午睡醒來哭鬧不休,竟在二十秒內四度暴打女嬰頭部,還兩度將她舉起,像沙包重摔在地,致女嬰頭部受傷。
竟有如此狠心的保母!臺中市一家托嬰中心蘇姓保母周二僅因一名八月大的女嬰午睡醒來哭鬧不休,竟在二十秒內四度暴打女嬰頭部,還兩度將她舉起,像沙包重摔在地,致女嬰頭部受傷。托嬰中心事後火速將蘇女解僱,女嬰家長堅持對蘇女提告,「讓她以後沒辦法再當保母!」蘇女昨到案供稱因腳痛才情緒失控施虐,訊後被依傷害罪等法辦。
臺中市社會局表示,發生虐嬰的托嬰中心位於北屯區,前年八月立案招生,專於日間收托○至二歲嬰幼兒,每人每月一萬四千元,共收托二十四人,案發前聘有六名保母,師生比一比四,符合一名保母可照顧五名幼童規定,涉嫌虐嬰的蘇女(五十七歲)六年前取得合格保母證照,托嬰中心開幕時即任職,無不良紀錄。
根據托嬰中心監視畫面,周二下午二時許,蘇女與定姓保母(二十一歲)在教室照顧剛睡醒的幼童,一名僅八月大女嬰哭鬧不休,原本背對女嬰摺被子的蘇女突轉身,竟在二十秒內用力拍打女嬰後腦,致女嬰重心不穩摔倒,蘇女粗暴扶起後,再拿起圍兜連續二次拍打其頭部,接著又一掌拍打女嬰後腦致其頭部撞地,可憐的女嬰被打趴在地,蘇女仍不放過,一把抓住其右腳粗魯翻身,又連續二次雙手將她舉起,再重重往地上摔,離譜的是,一旁的定姓保母沒有制止,任由同事施暴。
家長前天帶女嬰就醫,初步檢查額頭、左小腿瘀青,但因女嬰僅八個月大,醫師建議留院觀察;院方得知是保母施虐後立即向一一三通報,托嬰中心也向社會局通報。
中市社會局兒少福利科科長黃瑞杉指,蘇女虐嬰事實明確,將依違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處以六萬至三十萬元罰鍰,並吊銷保母證照。
托嬰中心吳姓負責人說,當天下午發現女嬰頭部瘀青後先冰敷,並主動告知家長,允諾調查原因,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竟是蘇女連續虐打,驚覺事態嚴重,當晚即帶著蘇女向家長道歉,並提供監視畫面,家長友人上傳「爆料公社」等臉書社團,「我們看了也很心疼,絕對負責到底!」事後已要求蘇女離職,定女停職調查。警方昨證實,家長筆錄內容與園方說法相同。
網友昨查出該托嬰中心是G奶女星「熊熊」的姊姊與姊夫所開,熊熊曾在臉書幫姊姊打廣告,昨虐嬰案爆發後,熊熊先在臉書留言力挺:「托嬰中心是好的,只是請錯了人。」隨後透過經紀人說:「未參與經營,不便表示意見。」
女嬰家長昨未受訪,但到派出所提告。警方表示,家長十分氣憤,對蘇女無法諒解,直說:「這種人根本不適合當保母!」除要討回公道,也希望讓蘇女留下紀錄不能再當保母,避免再有嬰幼兒受害。家長也透過托嬰中心發聲明,呼籲外界停止轉傳影片,以免造成他們及園方、其他家長困擾,「目前只想讓不適任的老師接受制裁!」
警方昨下午通知蘇女及定女到案說明,蘇女稱當天因腳部受傷剛就醫回來,見女嬰哭鬧,安撫也沒用,一時情緒失控才虐嬰,很後悔。定女稱當時在摺棉被,沒看到蘇女虐嬰。警方訊後依傷害罪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蘇女法辦。
律師林仲豪指,蘇女已觸犯《刑法》傷害罪,最重可處三年徒刑,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利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罪,可加重其刑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