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倒楣的女服務生!在高檔餐廳當服務生的陳姓女子,5年前遇見一位霸氣客人,覺得她服務親切、周到,拿出一疊美鈔,阿莎力的抽出兩張百元美鈔當小費,她存放了5年,最近才想到銀行兌換臺幣,沒想到竟是偽鈔,保七獲報偵辦,陳女沒有任何前科且單純,警方雖相信她的說詞,但昨仍依法函送法辦。
存放5年 最近才想到兌換
保七指出,依現行中央銀行規定超過(含)200美金偽鈔,就必須依刑法第201條第2款,「行使」偽造、變造之公債票、公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或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收集或交付於人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0元以下罰金,刑度不輕。
雖然警方相信陳女所說,也認為她很無辜,但仍得依法送辦,希望進入司法程序後,院檢能對她從輕發落。
警方指出,派駐臺灣銀行岡山分行的保七員警許慶洲於8日接獲行員通報,有名40歲陳姓婦人持兩張百元美鈔前來兌換,疑似偽鈔,隨即上前了解,員警和行員察覺這兩張百元美鈔表面十分平滑,且色澤頗不自然,另以銀行專用放大鏡檢視,假鈔的色澤、防偽設計及質感與真鈔差異頗大。
陳女表示,這兩張美鈔是5年前在餐廳上班的時候,客人很滿意,阿莎力送給她的小費,收放了5年,一直都沒換,最近突然想到有這兩張美鈔,才想到來銀行兌換成臺幣,沒想到竟然都是假的。
經銀行得鑑定,陳女這兩張百元美鈔涉嫌偽造,臺灣銀行依據中央銀行「偽造變造外國幣券處理辦法」,將這一批偽造的紙鈔填具「偽(變)造外國幣券截留單」,加蓋「偽(變)造作廢」章後,由保七移請轄區岡山分局壽天派出所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