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昨起進入逐條討論。剛剛二讀通過第36條修正草案,強制「7休1」,能在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勞動部審定、勞資協議或工會同意後,改為每7日的週期內調整。
這是此次修法最大的爭點之一。政院版草案規定,勞工的例假,在經主管機關同意、勞動部審定、勞資協議或工會同意下,可於每7日的週期內調整。意即「7休1」能改為「14休2」。
勞動部將公告時間、地點、性質、狀況等4大例外型態,讓為配合年節、重要賽事轉播、偏遠地區、國外、非經常性會議的工作型態,可以適用。
勞動部長林美珠解釋,雖然4週彈性工時不受「7休1」之限,但2週、8週彈性工時仍受到限制;加上目前已用行政命令針對時間、地點、性質3種例外進行開放,專家學者也建議將行政命令法制化,才會修法。
她解釋,時間特殊將新增因公務機關舉辦活動之輸運,例如花博等;地點特殊新增隧道工作,因有時候整組技術人員進行挖掘,需要一段時間;性質特殊增加了歲修、為因應天候海象或船舶作業,以及因應表演、拍攝期程,希望能將範圍限縮到真正有需要才開放。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鍾孔炤、劉建國、江永昌等,則投下棄權票。
稍早凌晨2點半,二讀通過第34條修正草案,輪班制工作因工作特性、特殊原因,得經主管機關商請勞動部公告、勞資協議或工會同意,將換班間隔從11小時改為8小時。勞動部長林美珠則已表明,不會列入醫護人員,約90萬勞工可能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