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平反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不法行為與結果,立法院院會昨晚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將於行政院下設置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促轉會),推動包括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處理不當黨產和其他轉型正義事項。
法案三讀後蔡總統在臉書發文指出,推動轉型正義是民進黨對這塊土地與人民的承諾,「我們從來沒有在這個理念上妥協,許多長輩和家屬,一生都在等這一刻,我們的國家也是,臺灣的民主即將往前再進一步!」
國民黨表示遺憾,強調促轉條例狹隘,包含行政權及司法權,有違法違憲之虞,極可能變成行政院的「小東廠」;國民黨不排除窮極一切方式,包括聲請釋憲等,凸顯促轉條例的荒謬。
三讀條例規定,促轉會應主動進行真相調查,還原人權受迫害之歷程,並釐清壓迫體制加害者及參與者責任。依本條例規定接受調查之有關機關、團體、事業或有關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調查。違反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在平復司法不法部分,條例規定,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害公平審判原則所追訴或審判之刑事案件,應予重新調查;得以識別加害者並追究其責任、回復並賠償被害者或其家屬之名譽及權利損害。
條例規定,若是有依照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等條例而獲得賠償者,或是經過促轉會認定的案件,有罪判決和處分,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視為撤銷並公告;而撤銷的有罪判決前科紀錄應予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