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陳姓醫師娘找人裝修房子,卻與鄭姓裝潢工暗通款曲,2人LINE對話曖昧,鄭男自誇「一夜七次郎」,陳女則提到鄭「真的有梅毒、害怕也染上」等語,陳女的老公蔡男得知2人姦情怒告離婚獲準,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判陳女須賠100萬元,蔡男另以陳、鄭2人通姦求償75萬元,陳女不服,上訴二審昨被高雄高分院駁回。
陳姓醫師娘和鄭姓裝潢工偷情期間,鄭男還傳簡訊,要陳女「周轉個3千元買便當」,陳女從人人稱羨的醫師娘,搞到婚姻破裂,還要賠償先生百萬,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擔任護理師的陳女,2009年嫁給蔡姓醫師,住進高雄知名豪華別墅社區,家庭美滿,未料,2012年診所與住處找人裝潢,鄭姓裝潢工與醫師娘陳女,2人暗通款曲,雙方LINE對話中,陳女:「真的有梅毒(指鄭男)」、「我都擔心萬一我也有了」,鄭男則回稱:「跟我常高潮、好幾遍」、「還有一夜七次」等語,陳女的內褲被蔡男發現有異味,經蔡男提告送驗,發現陳女內褲有男性精斑反應,DNA與鄭男吻合,陳女雖否認內褲是她的,但內褲也有陳女自己的DNA,檢方認定2人有通姦,蔡男為此訴請離婚,2016年獲高雄少家法院判準離婚,並判陳女應賠蔡姓醫師100萬元。
蔡姓醫師另以鄭、陳2人於他們夫妻離婚前,2015年2月22日晚上7時,在鄭男仁武區住處發生性行為1次,應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經法院判2人應賠償75萬元。
陳女不服,上訴主張離婚官司已判她賠100萬元,再判賠75萬元,違反一事不二罰。 不過,高雄高分院認為一碼歸一碼,陳女明知兩造婚姻關係存續中,仍與鄭男為通姦行為,自屬故意侵權行為,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