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一名病患家屬控訴羅東博愛醫院開錯藥物劑量,把開給患者的利福全藥物,每次服用○.五顆寫成五顆,變成十倍劑量,病患吞下十五顆後昏昏沉沉,院方解讀是藥物過敏;博愛醫院回應,利福全是治療神經痛藥物,是否開錯劑量,內部還在調查。
【綜合報導】該名患者的媳婦到臉書爆料公社投訴,五十九歲公公因神經痛到羅東博愛醫院看神經科,院方開出利福全○.五公絲錠共五十顆,用法備註上寫著:早飯後及睡前各一次,每次吃五顆,公公按時吃藥,結果整個人昏昏沉沉,還差點摔倒,幸好事發時有人在家立即攙扶,沒讓他撞到地板或硬物。
家屬表示,公公服用利福全產生後遺癥,被帶往羅東博愛醫院掛急診,始知這種藥不能一次吃五顆,急診室醫師當場用原子筆在藥袋上的「每次吃五顆」,改成「○.五顆」,公公吊完點滴回家還是頭暈目眩,院方卻解讀成「藥物過敏」,家人痛罵:「醫院良心何在?」
院方表示,利福全屬於治療神經痛的藥物,使用劑量因人而異,不同患者會有不一樣反應,這次開出的藥,符合正常劑量範圍,患者本月十七日到院就醫後,家屬質疑開錯劑量問題,仍須進一步調查。
宜蘭縣衛生局表示,根據藥廠提供資料,利福全是抗癲癇藥物,每天服用量最高不能超過廿毫克(即公絲),以醫師開出的藥方來看,病患一天服用五毫克並未過量,不過,仍要看病患個人狀況而定,衛生局會追查醫院開藥過程,協助家屬釐清疑點。
藥商資料指出,單獨使用過量的利福全很少會危及生命安全,但有反射消失、窒息、低血壓、心臟呼吸抑制及昏迷的案例,若是老年病患,昏迷時間可能更久,還會週期性發生,應小心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