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表示,該名司機員不符行車規定,事發隔天已調離乘務工作,由行保會介入調查,下週將針對違規行為做出議處。
臺鐵調查,該司機員十三日駕駛三○八二次區間車,從屏東林邊站出發前往南州站,出站時號誌尚未轉換、仍顯示為紅燈,表示前方路況未必完全清空,但該司機員與當時值班站長卻均未察看號誌,旅客上車就隨即開車。
值班站長也未察看號誌
臺鐵行保會總幹事杜微證實指出,該名司機員開車資歷已有二至三年,卻冒進號誌、也就是「闖紅燈」,令人遺憾。
令人吃驚的是,列車出發闖號誌後,ATP自動煞車系統有啟動、列車自動煞車,但司機員竟以為是ATP故障,將ATP重置後重新開機、復位後,列車繼續開車。
杜微表示,林邊至南州站間的路段長約六公里,闖過第一個紅燈後,途中接續另有三個中途號誌,由於號誌連鎖,當該司機員經過第三個「中途避塞號誌」時發現為紅燈,才驚覺出發時應闖過第一個紅燈號誌。
單線區間幸無對向來車
杜微指出,南迴單線區間南下、北上列車共用一軌,須相互待避,該司機員發現違規闖號誌後,趕緊用無線電連絡南州站確認對向無來車,並依照「無避塞運轉」規定,以時速廿五公里以下速度慢行,以確保一旦前方有狀況,可以馬上煞停。
列車闖號誌可能出現對向車對撞危機?杜微則指出,當時中央系統與現場號誌均有正常運作,即使該列車從林邊闖紅燈出發,但因有觸動ATP自動煞車系統,另一端南州站端有立即顯示紅燈,不會放行其他列車,安全沒有問題。
臺鐵強調,該司機員操作確實不符規定,下週就相關人員違規行為審議懲處,未來也將加強教育訓練與考核工作。
臺鐵機務處長賴興隆坦言,司機員冒進號誌是事實,絕對有過失,且當下應退回重開,等到綠燈號誌再重新出發,僅以口頭確認不符規定。初步認定司機員、林邊站值班站長均有疏失。
臺鐵林邊站長李明仁表示,事發當時由劉姓副站長當班,整起事件已由上級著手調查並對外說明,不便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