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昨拍板,明年元旦起擴大購物用塑膠袋管制範圍,管制對象由現行七大類增加為十四類,新增七大類、八萬家商店,包括:藥粧/美粧/藥局、醫療器材行、3C零售、書籍/文具零售、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納入管制,目標是每年再減少十五億個購物用塑膠袋。
明年起將一共管制十四類、十萬家商店不得再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環保署表示,第一次違規者將先勸導改善,第二次再違規將開罰一千二百元到六千元。
行政院昨舉行院會,環保署向行政院長林全報告「擴大管制購物用塑膠袋使用」案。林全表示,擴大限塑有助於減少塑膠袋使用量,並帶動民眾自備環保袋的環保新運動,環保署應加強宣導,將推動阻力降到最低。
環保署九十一年起推動購物用塑膠袋減量工作,規定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以及連鎖速食店等七大類管制對象,約兩萬家商店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每年減少約二十億個塑膠袋,管制對象的減量成果達五十八%,明年一月一日起擴大限塑,管制對象再新增七類場所。
除擴大管制範圍,環保署明年元旦起還有多項新制上路,原本管制場所販賣的購物用塑膠袋規定厚度需達0.06mm,以利重複使用,明年起取消厚度限制,由業者自訂厚度與塑膠袋價格。
在垃圾費隨袋徵收的地區,如臺北市或新北市,已在推動垃圾袋與購物袋「兩袋合一」政策,將進一步規定轄內量販店、超市、連鎖便利商店等處,僅能販售兩用袋。
環保署也將管制洗面乳、沐浴乳等個人清潔用品中添加塑膠微粒,以減少塑膠微粒對於海洋的危害,明年一月一日起不得製造、輸入,七月一日起不得販賣。
看守臺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擴大管制「有比沒有好」,但民間使用塑膠袋的行業太多,分批公告納管,永遠公告不完,路邊攤最常使用塑膠袋,但並未被納入管制類別,因此,公告塑膠袋為應回收項目,從製造端收取清除處理費用,全面回收才是最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