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洪當興和妻子李怡慧正在打離婚官司,昨到臺南地院開完庭後,妻子跟著委任律師黃政雄走在法院旁的人車通道,洪嫌不滿律師在調解過程氣焰高漲,憤而駕駛小貨車從兩人背後狠撞報復;車子輾壓兩人身體,致黃政雄全身多處骨折,當場死亡,李怡慧則重傷送醫,警方以現行犯逮捕洪當興,全案依涉殺人罪偵辦。
洪嫌被逮獲時稱,只是要嚇嚇他們,沒想要撞死對方。臺南律師公會成員聽聞表示,洪嫌犯行人神共憤,希望檢察官、法官判滿,端正視聽。反廢死聯盟全國總召陳正育疾呼,洪男只為打離婚官司,就狠心殺死跟他無冤無仇的律師,法官一定要重判無期徒刑或死刑,以免產生模仿效應。
警方調查,昨下午2點多,小貨車司機洪當興和妻子李怡慧、妻子委任律師黃政雄(皆44歲)到臺南地院開離婚家事庭。
下午3點半家事庭結束,李怡慧、黃政雄一同走在臺南地院院區西側門人車通道上,洪當興突然開小貨車從後猛力輾過兩人,兩人被撞後躺臥車道旁,肢體彎曲、動彈不得,小貨車車頭凹陷、前擋風玻璃全碎。
洪嫌撞人後下車,用手機撥打119報案,並留在現場,救護車到場發現黃政雄已無生命跡象,送醫不治,李怡慧腿部骨折,被送往成大醫院。成醫表示,李女大量內出血與多處骨折,生命狀況不穩。
洪嫌被逮後供稱,昨下午2點多,他與妻子、黃律師到臺南地院開離婚家事庭,開庭時,他感覺黃律師口氣很強勢,又想到過去跟妻子的種種不愉快,加上開庭後看到黃律師與妻子兩人走路動作很大、覺得兩人有些「搖擺」,心裡愈想愈氣,才想到開車作勢衝撞,原是想作勢嚇嚇他們,沒有要撞死兩人,沒想到方向盤打得太過,竟然撞上他們。
警方檢視監視器影像發現,洪嫌開車撞上兩人後並未停車,還繼續輾過兩人身體,有故意殺人意圖,將依刑法殺人罪嫌送辦。
洪男在臺南經營火雞肉飯便當店,據了解,洪男與李女個性不合,前年7月洪男被資遣,李女搬離丈夫臺南住處分居,後來洪男對妻子提出離婚訴訟,臺南地院安排在昨開調解庭。由於李女住在桃園,可能因此就近找桃園律師黃政雄幫忙打官司。
臺南地院昨聲明嚴正譴責暴行,除對死傷者表達哀悼,並呼籲案件當事人冷靜理性面對訴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