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帳撥用吞國產 國民黨須吐出8.6億
新聞來源:賭城天天報發佈作者:網絡綜合報道發佈時間:2017-07-17
國民黨早年以「轉帳撥用」無償取得國有房地,遭行政院黨產會認定為不當黨產,處分追討八.六億餘元,成為黨產會直接向國民黨追討現金的第一案。雖國民黨已揚言拒繳,但依時程,若國民黨今天(十七日)再不繳款,黨產會明天(十八日)就會將此案移交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移交後,若國民黨再不配合,其法定代理人(即黨主席)可能被限制出境甚至拘提,最嚴重恐被
國民黨日前已對黨產會處分提出行政訴訟。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昨表示,黨產會還未收到行政訴訟的通知書,即使國民黨提起行政訴訟,也不影響黨產會移交行政執行署執行的程序,呼籲國民黨「面對歷史、尋求解決方法」。
國民黨行管會副主委李福軒則強調,政府文件上只有「轉帳」,沒有「撥用」,黨產會「轉帳撥用」的說法是對國民黨的潑糞,國民黨已經提出訴願和行政訴訟,到時候「法院見」。
國民黨「轉帳撥用」土地案早在扁政府時期的監察院就展開調查。國民黨以轉帳撥用取得房地遍及全臺,其中位於北市的房地大多坐落精華區,價值不菲,如南京東路「大倉久和飯店」、館前路「合作金庫」、館前路「建國大樓」、衡陽路「天仁茗茶」等土地,日治時期皆為日人所有,轉帳撥用予國民黨後,一夕成為黨產,之後,國民黨再將土地轉賣他人,獲取龐大利益。
國民黨經轉帳撥用取得房地,部分則在一九七○至一九九○年代初期間遭政府徵收,國民黨因而獲得高達十二億多元的補償金,如臺北車站旁「孫逸仙公園」土地一九九五年被徵收,國民黨即獲得六億多元補償金。
黨產會三月就此案召開聽證程序,六月祭出處分。依據程序,國民黨被追討的八.六億餘元,在收到處分書的卅天內(原為七月十五日,因遇週末順延至七月十七日)必須繳款,否則將送行政執行署執行,若國民黨不服黨產會處分,也可於二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據黨產會處分書中價金計算,已被徵收之土地,以各縣市政府提供之徵收金額計算;已移轉第三人之土地,因無從查得移轉時金額,故以移轉當時土地面積乘以當期公告現值計算,若無公告現值,則以最接近年期的公告現值計算,總計算金額為八億六千四百八十八萬三千五百五十元。
針對追徵價金之標的,施錦芳說明,黨產會已做成決議,國民黨的黨費、政治獻金、政黨補助款等「黨產條例」所認為的正當收入來源,都不會是此次執行的對象,也就是說,追徵的八.六億餘元,不會直接從國民黨的正當收入中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