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中西區東菜市場呂姓攤販的愛犬「豆豆」,上月28日失蹤,警方過濾監視畫面,發現陳姓國二生抱走豆豆,赫然查出14歲陳少用圓鍬殘忍打死豆豆,甚至從5月中旬起,分別用腳踹、木棍毆擊、鐵鍬敲打等方式,至少虐死3貓2狗;他應訊時平靜地說,「看到小動物就忍不住想下手」,並帶員警起出5具動物屍體,讓警方不寒而慄。
有鄰居向警方透露,陳生父母對兒子管教甚嚴,不排除他承受雙親管教的壓力,藉由殺害小動物發洩情緒的可能性。
虐待動物 最重可罰200萬元
台南市動保處指出,陳姓少年故意傷害犬貓致死,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台南市教育局表示,將立即由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協助輔導該生,也請學校持續對案生進行心理諮商,提供法律協助,不因暑假而中斷;另請各國中、小學在教學活動中,加強生命教育、保護動物的觀念與法治教育。
呂姓攤販上月29日報案表示,他養在家裡小庭院的馬爾濟斯「豆豆」失蹤,南市警二分局調閱監視器幫忙找狗,根據畫面鎖定今年暑假過後將升國三的陳生抱走,前晚9點到陳生家訪查,陳生情緒冷靜平穩,由父母陪同到警局製作筆錄,承認持圓鍬把豆豆打死。未料,在接受訊問的過程中,陳生自承至少犯下5件虐殺貓狗案。
陳生說,5月中旬,他在中西區城隍街一處空地,用腳踹死一隻流浪貓;6月13日在民族路用木棍打死吳阿伯的黑狗;7天後,在東菜市停車場又踹死一隻流浪貓;28日偷抱走呂家的「豆豆」,用圓鍬敲死後棄屍東菜市停車場;30日在東區東寧路一帶抱走羅姓婦人的貓,踹死後丟棄新樓醫院旁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