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魔程宇設局性侵誘殺陳姓女網模案,士林地檢署抽絲剝繭後認定,程宇分飾女友梁思惠和陳女兩個角色,混淆檢警追查,落網後刻意緊咬梁思惠指使他殺人,並製造假證據,害梁女險成替死鬼,檢方昨起訴程男,建請法院判死刑;並認定梁思惠對全案不知情,給予不起訴處分。
起訴指出,今年二月,程宇從梁思惠處得知陳女從事外拍,程遂用自己手機登入梁女的臉書,冒充梁女向陳女介紹男友程宇為她外拍,陳女一小時可收五千元。
三月一日中午,兩人在捷運後山埤站附近超商碰面,轉往北市南港區萬象大樓對面超商買水,程宇藉口去「場勘」,獨自進萬象大樓查看,廿多分鐘後引導陳女進地下一樓,掐昏陳女並性侵,陳女反抗時抓傷程的頸。
事後,程宇拆下陳女背包背帶勒死她,將屍體拖至隱藏式隔間藏起,搜刮手錶、信用卡、手機後逃離。
程宇為製造陳女活著的假象,用自己手機和梁女聊天,又用陳女手機登入她的臉書,傳訊給梁女稱「寶貝」、「你男友豪帥ㄑㄧ」;又傳訊「你男友手筆真大」、「我看他刷了六千萬買一個戒指要嚇屎(死)你」。
程宇同時假冒陳女名義,傳訊陳女男友,包括「手機密碼幾號我忘了」、「指紋好像怪怪」,還故意模仿梁女打字習慣,傳訊「ㄋ(你)在吵窩朋友我就不理你ㄌ」給陳女家人報平安。
犯案後三小時,程宇到梁女家,梁女見他全身髒兮兮、頸部有傷,好奇詢問,程男搪塞「剛才發生車禍」,欲把陳女手錶及手機套送給梁女並嫁禍,梁女未收,程宇仍將手錶及手機套放在她房間。
隔天梁女要到台中辦理入學註冊,程宇當晚陪梁女搭高鐵,以陳女信用卡刷付兩千元高鐵票,深夜時另欲刷付近四千元住宿費,因遭鎖卡未得逞。家人聯繫不上陳女,頻繁打給梁女詢問,還告知她,陳女的手機定位出現在台中,程宇得知後趕緊將陳女手機丟棄在飯店內員工備品間,隔天凌晨被員工發現報警,警循線逮捕程宇及梁女。
程宇堅稱犯案時梁女全程在場,加上檢警在梁女房間搜出陳女手錶及手機套,檢警第一時間認定梁女涉嫌重大,將兩人聲押獲准;但檢警擴大調閱監視器,未發現梁女身影,梁母作證堅稱女兒當天沒出家門,檢警確認梁女被誣陷,羈押三天後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