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盤整兩年餘,不過民眾購屋壓力仍不見輕鬆,根據營建署最新公布2016年Q3房價所得比為9.35倍,年增9.6%,首次突破9,來到歷史新高點,北市則達15.47倍、新北市12.7倍。另外,全國貸款負擔率達38.49%,將近4成,也就是說民眾每月可支配所得得拿4成來繳貸款。
營建署統計顯示,全臺統計20縣市中,除澎湖、臺東因樣本不足未列統計外,僅有5個縣市房價負擔能力評比為可合理負擔,分別為基隆市、雲林縣、嘉義縣市及屏東縣,其餘11縣市皆屬於略低程度,雙北市則被列為「過低」程度,且報告指出,雙北市已長時間遭評為負擔能力過低,可見民眾買房夢難以實現。
對於負擔能力再創低下,營建署報告中解釋,成長主因該季以成交大面積、屋齡新物件為主,以致拉高中位數總價,而在家戶年可支配所得未見提升的情況下,房價負擔能力因而降低。
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彭建文認為,我國所得長期偏低,不過物價水準卻直直上漲,是房價所得比居高不下禍首,政府應從解決低薪下手,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
網友紛紛留言,「9.35年不吃不喝才付的起頭期款?」、「為啥我換算的至少20年以上不吃不喝?」、「北市不只15.47倍吧,房價所得比居高不下,是建商在搞鬼吧...」、「如果房貸放寬點,誰都買得起了」、「澎湖薪水不到22k,房子都破千萬」、也有熱心的網友試算回應「9.35年也就是112.2個月,臺北買一間新成屋算30坪1500萬,1500萬÷112.2=133689.839萬,9.35年真的只能繳頭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