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318太陽花學生運動遭起訴但一審獲判無罪的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今天聆判後表示,運動未結束,繼推理念,要求執政黨儘速立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召開公民憲政會議。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民國104年2月10日偵結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抗爭(太陽花學運)衍生3案;318占領立法院,起訴時代力量籍立法委員黃國昌、林飛帆與陳為廷等22人;323攻占行政院,依侵入住宅、毀損、煽惑他人犯罪等罪起訴學生魏揚等132人;411路過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起訴學生洪崇晏等4人。
黃國昌、林飛帆與陳為廷等22人在法院宣判後,舉辦記者會,黃國昌表示,感謝法院站在憲政高度,思考「公民不服從」行動意義。
陳為廷說,感謝法官為下個世代年輕人留下進步判決,也為下個世代台灣民主做準備,未來還會持續聲援「323、324攻占行政院案」、「411路過中正一案」。
他說,當初訴求是退回服貿,訂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但直到目前,民主進步黨政府上台1年,條例0審查,立法院步步退縮,還拿掉政治談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還問,「現在真的是立法的好時機嗎?拿台灣的熱臉去貼中共的冷屁股嗎?」
他反問柯建銘及總統蔡英文,何時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是要台灣熱臉去貼中國共產黨熱屁股或冷屁股?為何民進黨理解條例對中共是善意?
「我們無罪,他們也應該無罪」,林飛帆表示,獲判無罪理由如果是具憲政高度,其實與「323、324攻占行政院案」、「411路過中正一案」夥伴目的一致,這兩案被告也應無罪。
此外,他說,3年過去了,台灣民主進步多少?當初要求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及開公民憲政會議,希望可解決台灣憲政制度缺點,建立有效民主防衛機制,民進黨應思考如何達到這些訴求。
林飛帆表示,未來如果中國領導人習近平順利繼續連任、鞏固領導地位,台灣仍會被迫面臨談判壓力;在此之前,大家應建立台灣民主防衛機制,如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