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天清晨駁回獨立檢察組要求逮捕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的申請。有評論觀點預測,今後獨檢組針對總統親信門涉案企業的調查可能會受阻。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指出,法院從18日上午10時30分至下午2時10分對李在鎔進行審訊,並於今天清晨4時50分,做出了不予逮捕的決定。
據報導,法院認為,鑒於嫌疑人對指控事項的陳述、有關各種支援情況的具體事實、相關調查內容及進展,在現階段難以認定逮捕理由成立、以及有逮捕之必要,因此決定不予逮捕。
李在鎔於接受獨檢組審訊後,曾在首爾拘留所等待法院是否批準逮捕令,並在法院駁回獨檢組申請後,於今天清晨自首爾拘留所出發上班。
獨檢組16日針對李在鎔向法院提請批準逮捕。獨檢組指控李在鎔涉嫌行賄,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的「行賄罪」和「關於在國會陳述和鑒定的法律」中的「偽證罪」。
獨檢組指控,李在鎔涉嫌深度介入三星以政府大力支持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合併為條件,向總統樸槿惠和其親信崔順實提供430億韓元(約合新臺幣11.53億元)。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合併對李在鎔繼承三星集團經營權至關重要。
獨檢組認為,三星向樸槿惠和崔順實方面承諾提供430多億韓元,截至目前實際提供250多億韓元。根據韓國相關法律規定,即使尚未提供資金,只要做出將提供資金的承諾,賄賂罪名已成立。
據報導,李在鎔還涉嫌介入三星向崔順實提供資金援助。三星集團2015年8月以培養馬術選手的名義向崔順實掌控的德國一當地法人提供35億韓元的資金,以三星電子名義購買的名馬價格也高達43億韓元。這些資金已被證實為崔順實之女鄭某使用。
三星還向崔順實和其外甥女張某成立的韓國冬季體育英才中心提供16億多韓元,向崔順實實際操縱的Mir財團和K體育財團出資204億韓元。
有觀點認為,由於法院未核準逮捕李在鎔,獨檢組爭取最晚在2月初當面調查樸槿惠的計畫面臨不少壓力。且獨檢組要對三星為Mir財團和K體育財團出資適用行賄罪,但未能在法院審理中順利過關,這可能會對今後調查SK、樂天、CJ等涉案大企業帶來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