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昨日舉行臨時董事會決議長期停航、解散公司以及申請下市。復興航空董事長林明昇指出,解散公司將交付股東臨時會討論通過後實施。興航一旦解散,將創下國內上市公司解散首例。
復興航空董事長林明昇昨坦言,兩次空難後,興航每月虧損高達二到三億元,每天一開門就虧損一千萬元,今年前十月虧損超過廿七億元,才不得不做出解散決定,因再半年、一年後,或許就得宣告破產,更無力負責。
林明昇說,去年因變賣資產,才將虧損壓低在十一億元,實際上本業大虧廿多億元;今年前十月更虧損超過廿七億元,考量後續沒有能力改善興航體質,加上油價與匯率等外在經濟情勢也不看好,與其一直經營到破產,「不如趁資產仍大於負債時宣布解散」。
林明昇強調,興航時至今日沒有發生財務問題,要償還十一月廿九日將到期、價值超過七千五百萬美元的海外可轉換公司債(ECB)也不是湊不出來,選擇現在資產大於負債時宣布解散,是為確保有能力保障旅客與員工權益。
但是消基會董事長陸雲質疑,興航如真是因財務狀況不佳,停飛應是屬於可預期之事,興航在旅展大力促銷之後才驟然宣布停飛,恐有欺騙消費者之嫌,疑涉及刑法詐欺,檢調應主動深入調查,並呼籲興航有責任說清楚如何處理這些受害的旅客。
金管會昨也表示,復興航空上週五就完成兩個信託專戶,其中六億元主要處理債務問題,另六億元處理員工薪資與資遣費等;顯示興航資方早在上週就決定要解散公司,本週一還一再對外否認停業的消息,顯然有詐騙股市投資人的行為。
興航因重大訊息揭露不完備,被證交所裁罰一五○萬元,若有違反證交法相關規定,依法可再罰廿四萬到二百四十萬元。民航局昨也針對興航停飛嚴重影響公共利益,決定從重裁罰三百萬元。金管會主委李瑞倉昨指出,金管會會密切注意投資人權益,已要求投資人保護中心,啟動投資人保護機制。
今天起興航股票變更交易方式為全額交割,證交所指出,興航將在明年一月十一日召開臨時股東會,一旦股東會有半數以上股東出席,並有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同意解散,則股東會後十五日內興航要辦解散登記,緊接著送主管機關交通部及經濟部審查同意後,就啟動終止上市程序,照此進度來算,估計最快明年三月底股票就會下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