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44歲陳姓男子多次對6歲讀幼兒園的女兒注射海洛因,還向檢警說,他是用「清洗過的針頭」刺女兒,讓她怕痛不要學壞,法官重判他13年有期徒刑。
陳男目前因毒品服刑中,他涉嫌在民國103年9月間,多次對6歲女兒施打海洛因,女童阿嬤發現孫女雙手手臂有針孔注射的痕跡,報警處理,警方從女童毛髮送驗,驗出毒品反應。
經專業社工詢問後,女童才說出父親曾多次幫她打針,針筒裡還有白色的藥,打完後頭會暈暈的。
陳男向檢警辯稱,因為女兒常模仿他注射毒品的樣子,為了不讓女兒學壞,才拿清洗過的針頭刺女兒手臂,讓女兒知道會痛,否認對女兒施打毒品,指女兒可能是聞多了朋友吸食的毒品菸,毛髮才有毒品反應。
法官根據檢驗報告中,女童體內的嗎啡濃度是因體內注入液體,並非吸二手菸造成,且女童不可能憑空杜撰父親注射白色藥劑,認定陳男以非法方式使未成年人施用第1級毒品,屬累犯,重判他有期徒刑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