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河邊北街林仁堅一家5口外出用餐,回來竟看到家被人強拆!拆屋承包商吳達華及怪手司機林建邦被逮送辦,新北地檢署昨諭知林男5萬元交保,認定吳男因涉毀損他人建築物罪嫌重大,有串、滅證之虞,聲押禁見獲準;另建商拆屋危害公共安全,新北市工務局依建築法規定,開罰橙鴻建設9萬元。
「9萬元能還我一個家嗎?」聽到新北市政府工務局開罰建商9萬元,屋主林仁堅的妻子激動地說:「建商根本不把這9萬放在眼裡,開罰有意義嗎?」
檢警調查,林仁堅居住在新北市三重河邊北街86巷52號多年,林家當年僅買下房屋地上權,原本與傳鴻建設簽約換屋,但傳鴻建設副總經理何仁宗另成立橙鴻建設,出資向地主買下林家所屬的7坪土地所有權,林家認為整合建商既已易主,要求與橙鴻重新議約,但細節至今未談攏,雙方尚未簽約,林家也暫無意願賣屋搬遷,不料前天上午卻發生房屋被強拆事件。
檢警昨前往橙鴻建設公司位於汐止新臺五路的營業登記地址查訪,發覺橙鴻已於2個月前搬離,警方將通知橙鴻負責人何仁宗到案說明。
建商昨晚發出三點聲明,仍定調「拆錯」建物,表示遺憾及歉意,強調願意以20萬元慰問金協助林家安頓,也會盡最大努力協助拆屋廠商補償。
三重區公所昨先撥給林家5口急難救助金2萬5千元。新北市政府則說,將協助安置,提供法律協助,不排除將建商列入公辦都更黑名單。
林仁堅昨午偕家人返回現場,除在如廢墟的現場找出擁有地上權的證明文件,也將屋內的衣服、小孩玩具等物品一箱箱接力搬出。他表示正在找租屋處安頓,後續除了求償,也想要原地重建。
對於屋主提出「原地重建」的想法,工務局副局長吳世瑋表示,原地重建首先要合法取得用地,林姓屋主僅有房屋地上權,並非土地所有權人,必須徵得地主同意;另,被拆的建物所占面積僅4坪多、約12平方公尺,但建築法規規定,最小建築面積為21平方公尺,因此原地重建的可能性不高。
吳世瑋也強調,在建案糾紛未釐清及問題解決之前,市府絕不會準予建商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