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紡織界名人、上市公司「佳和集團」六十二歲董座翁茂鍾,搭乘高鐵買自由座想升等商務車廂座位,亮出高鐵執行長鄭光遠友人招牌,卻被黃姓列車長要求補票,涉嫌暴怒對列車長怒譙「╳你娘」,列車長沉默十天後挺身提告,桃園地檢署調查後昨依公然侮辱罪嫌將翁起訴。
起訴指出,翁茂鍾於去年八月十日晚間十點十分,在高鐵臺北站購買臺北往臺南的自由座車票,上車後他向黃姓列車長表示:「我是高鐵執行長鄭光遠的朋友,拜託務必幫我找空位。」要求黃幫忙升等到商務車廂。
黃基於服務旅客,幫忙找到第六節商務車廂的空位,引導翁前往座位後,要求依規定補票,臺北到臺南自由座單程票價是一四三五元,商務艙則為一九五五元,兩者相差五百廿元。
不料翁聞訊突然暴怒說:「我是執行長朋友,為何還要補票!」咆哮指責黃態度不佳,還當場用手機打電話,向鄭光遠抱怨。
翁打完電話後,黃於十點廿三分接獲旅客服務控制員通知:「該名旅客確實是執行長朋友,不需要補票。」黃依指示辦理,但翁情緒卻未平復,當眾辱罵他「╳你娘」,還嗆聲「要搞你、弄你」!
翁隨後在列車行經嘉義、臺南站時,接連傳三封簡訊給鄭光遠,第一封指陳「我對您們這一班的列車長極端惡劣的態度表示最嚴重的抗議,請您秉公處理」、第二通「不是位置的問題,完全是態度的問題,高鐵再有這麼惡劣的車長,亡矣」、第三通「列車長惡劣態度依舊,我是與人為善之流,第一次看過服務業還如此惡劣態度,希望您為了高鐵形象提升儘速了解」,鄭光遠也二度回訊「將儘速了解處理」。
黃遲未等到公司具體處置,沉默十天後選擇向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報案,控告翁公然侮辱、恐嚇,辱罵地點在高鐵桃園站,警方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翁對檢察官表示,他搭高鐵上百次,習慣購買商務車廂位置,當天因商務車廂滿座才改買自由座,上車後請黃幫忙找商務車廂空位,因在喜宴中喝了點酒,不滿黃的服務態度,才脫口而出三字經,但只是「口頭禪」,「搞你、弄你」是指要投訴,沒有恐嚇的意思。他向檢察官抱怨:「又不是什麼大事,為了這頻頻傳我開庭」。
檢察官勘驗錄音光碟並傳喚鄭光遠出庭作證,偵結認為翁觸犯公然侮辱罪嫌,昨將他起訴,恐嚇部分獲不起訴處分。翁曾聯合「古董張」張世傑共同炒股,一○○年被高等法院判刑一年。
捲入這起爭議的高鐵執行長鄭光遠,去年十二月間也曾爆出搭乘自家列車遲到,導致列車延遲二分鐘發車,讓車上三百多名旅客等他一人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