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甲溪事業區第38林班地 9日傳森林火災。國民黨籍立委王惠美質疑暫罰新臺幣30萬元太輕,要求加重罰鍰,且當地是全國唯一國寶魚棲地,恐受害。農委會主委陳志清允諾監測。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植樹造林計畫推動現況、檢討及未來規劃」,以及「處理105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預算凍結案」,農委會主委陳志清率幕僚報告並備詢。
王惠美質詢時指出,她掌握消息顯示,臺中市大甲溪事業區第38林班地森林火災疑是外包廠商未經許可煮東西造成的。陳志清回覆,「還在調查。」
王惠美追問,臺灣火燒山居多是人為造成,「最高罰多少?」陳志清說,「森林法」第53條規定,「放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惠美並說,就她所知,目前暫定罰30萬元,但最高可罰60萬元,只是仍太輕,因為一次大火就要動員諸多人力,社會成本甚大,主張加重罰鍰,因為包含登山者也會不小心點火,一旦造成火災,成本很大。
她進而強調,比較嚴重的是,火災附近是國寶魚櫻花鉤吻鮭的棲地,後續灰塵及下雨落塵等可能污染水源,影響國寶魚傷亡。
陳志清說,林務局說目前的監測評估,還不會造成水源污染。王惠美說,目前當然不會,才事發兩天。陳志清允諾會監測。王惠美叮嚀,全國剩這此處有國寶魚,務必要嚴加監控。
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指出,火場主要燃燒到臺灣二葉松及草生地,現場坡度超過45度,地形非常陡峭,估算目前火場面積約0.4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