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負責任的媽媽!苗栗一名三十歲蕭姓婦人,十二年內與多名男子產下五男二女,卻都生而不養,七名子女僅兩人由前夫撫養,其餘均由社福機構安置。蕭婦去年九月丟下甫出生不久的女嬰後即人間蒸發,苗栗縣社會處科長張國棟憂心表示,很擔心再找到她時,「又多了一個父不詳的小孩!」
苗栗縣社會處保護服務科長張國棟指出,去年中獲報一戶錢姓人家一家三口生活困難,前往探視見錢妻蕭姓女子(三十歲)已將臨盆,身邊還有個一歲多女嬰;調查得知蕭婦之前已生下五名子女,最初跟第一任陳姓丈夫於二○○四年、二○○六年生下兩名兒子,後與丈夫離異,由其丈夫取得兩子監護權。
蕭婦離婚後在宜蘭、新北和臺南等地卡拉OK店陪酒,其中她在宜蘭卡拉OK店陪酒時認識黃男,假冒一名徐姓女子名義偽造本票,以開店和買地名義向黃男詐欺八百五十萬元,東窗事發後被依詐欺及偽造有價證券罪通緝,前年七月被判刑四年,尚未定讞。
蕭婦二○○八年至二○一三年遭通緝逃亡期間,在臺南、高雄、新北市跟身分不詳的三名中年男子生下三名兒子,分別被社福機構和育幼院安置。蕭婦前年懷第六個孩子時嫁給苗栗縣錢姓男子(三十七歲),當年三月間在臺中大甲區光田醫院產下女嬰,住院未繳費用落跑,該女嬰由苗栗縣社工安置。
張國棟說,去年四月曾尋獲蕭婦,兩周後她生下跟錢男的婚生女兒,不料竟又丟下女嬰,音訊全無;錢男則早在前年底因毒品案入獄服刑。
轄區警方指,蕭婦通緝到案後須到派出所報到,但去年九月起即下落不明。錢男叔叔說,去年中旬蕭婦將房子出租,原本還會回來收房租,但租戶搬走後就不曾見過她。
張國棟痛批,蕭婦「多年來生了小孩就棄之不顧,自身也行蹤成謎,怎會這麼不負責任,真的讓人感到相當憤慨!」若找到她,因其面臨多件刑案,恐需服刑數年;若被認定生而不養屬實,將被依違反《兒少法》裁罰罰款,該處也將對蕭女加強親職教育。
苗栗地檢署發言人魏廷勳說,蕭婦所生四名父不詳子女,其中三名兒子由蕭婦友人照料後轉交社福單位安置,另一個女兒被遺棄在醫院,幸有醫護人員照料,未致「有生命危險境地」,未觸犯《刑法》遺棄罪,但觸犯《兒少法》,可處六萬至三十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