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過節不想見親戚,義大利有保障了,該國最高法院近日裁定,孩子利益應優於阿公阿嬤,不能強逼「不想要、不受歡迎的關係」,孩子有自我辨識能力後更是如此。
過年過節不想見親戚,義大利有保障了,該國最高法院近日裁定,孩子利益應優於阿公阿嬤,不能強逼「不想要、不受歡迎的關係」,孩子有自我辨識能力後更是如此。
《衛報》報導,此裁定原自於一對祖父母控告,他們指控,在愛孫家長阻攔下,他們都看不到兩位愛孫,請法院裁定愛孫家長行為是否損害愛孫健康、權益。
該官司纏訟多年,原告祖父母在少年法庭、上訴法院都獲勝訴,他們在2019年獲上訴法院許可,在社工陪同下與愛孫會面。上訴法院當時還警告被告愛孫家長,剝奪孩子與其他親戚相處恐造成潛在心理傷害。
被告家長不滿上訴到最高法院,他們指出,家族關係很緊張,孩子們才不喜歡出席家族聚會。
最高法院近日卻做出翻轉裁定,法院指出,毫無疑問的祖孫情對於兩名孩子有益處,但是,兩名孩子已明確表達不喜歡這種關係且不想被迫去見「長輩們」,尤其是在衝突情況下。
該法院最後裁定,孩子利益應優於祖父母,不得強逼「不想要、不受歡迎的關係」。若孩子年滿12歲或者已有自我辨識能力更是如此行事。
《每日郵報》也報導,布雷西亞未成年人法庭庭長馬吉亞 (Cristina Maggia)說明,如果祖孫情或其他長輩之間關係可為孩子帶來幸福感等其他,孩子們當然必須與他們相處,反之若關係只是被強加上去,則是不必然的。